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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也不冤枉!”上海一外卖员骑电动车进入小区时,不巧遇到了“关门杀”直接伤到了

“一点也不冤枉!”上海一外卖员骑电动车进入小区时,不巧遇到了“关门杀”直接伤到了颈部脊髓,经过鉴定属于8级工伤,保险公司赔偿8.8多万元后,外卖员随后又将小区物业给告上了法庭,没曾想,物业直接甩出监控,原来外卖员当时是左手拿着手机,右手控制车辆,明显掌握不了车辆,所以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的判决亮了!

据荆楚网6月30日消息,一名外卖员在送餐途中经过一小区大门时,自动门突然开始关闭,电动车尾部被门撞到后,外卖员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经医院诊断,这次事故造成外卖员严重受伤,由于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外卖平台为其申报了工伤保险理赔。

在获得工伤赔偿后,外卖员认为小区物业应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他认为如果大门保持畅通,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但物业公司持不同看法,他们认为外卖员在明知大门即将关闭的情况下强行通过,且未规范驾驶电动车,双手没有始终握住车把,自身存在明显过错。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外卖员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庭审过程中,监控录像成为关键证据,完整记录了事发全过程。

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外卖员21万余元,物业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了原判,最终物业公司需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赔偿款。

这起案件引发了关于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责任的讨论,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车时驾驶人应当保持双手扶把。

专业人士指出,此类案件需要综合考量多方因素,一方面要审查物业管理是否存在疏漏,比如自动门感应系统是否灵敏,关闭速度是否合理。另一方面也要评估当事人自身是否存在过错。监控视频在这类案件中往往能提供最直接的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外卖行业的快速发展,类似交通事故呈现上升趋势。相关企业需要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安全培训,同时完善保险保障机制。公共场所管理者也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相关设施,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标准。   信源:荆楚网 2025年6月30日

评论列表

吉姆雷诺19
吉姆雷诺19 2
2025-07-01 12:21
正解
果然
果然 1
2025-07-01 12:19
这种应该是自动识别人脸的电动门吧?外卖员如果不是小区业主,正常情况应该不能刷脸进入。这明显是趁前面业主开门时蹭进来的。非法进入引起的后果不应该自己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