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已婚男子出轨第三者导致对方怀孕。第三者跟男子索要9万,原配气的把她打了2耳

树说历史 2025-11-07 18:50:20

河南一已婚男子出轨第三者导致对方怀孕。第三者跟男子索要9万,原配气的把她打了2耳光,遭罚款500元,拘留15天。又因侮辱罪被羁押4个月,第三者还不满足,持续上告,导致8年后原配再次被捕……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有一位崔先生,是吴台镇的公务员。   2016年,已经结婚多年的他偶然之间认识了一位离异女子,并和对方发展了不正当关系,还把人家搞怀孕了。   闹出人命来就不是小事了,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前途,崔先生同意给了那女子9万块钱的补偿。   这件事让崔先生的妻子杨女士很生气,当2017年6月偶然间撞到那女子后,直接和她吵了起来。那女子也不是什么易与之人。   吵着吵着直接闹到崔先生所在的镇政府去了,说要去找镇领导评理。   如果真要找了领导,那就真的“家丑外扬”了,于是杨女士将自己的母亲,两个小姨子一起“摇”了过来,几人在家属院大吵了一架。杨女士的两个小姨子还动了手,撕扯那女子的衣服,把人家下身衣服给扒下来了。   而杨女士自己则上前打了对方两巴掌。   就因为这两巴掌,杨女士先是被拘留15天,罚款500,然后又被以“强制猥亵、侮辱罪”刑事拘留,被关了4个月后取保候审。   而两个小姨子一个判刑10个月,一个管制两年。   虽然有点不服气,但她们还是认罪认罚了,出来后也没想着报复什么的,只想好好过日子。   谁曾想,那个跟崔先生有染的离异女子竟然还觉得不够,此后八年如一日的不停地控告。   于是,今年9月28日,警方又以“侮辱罪”将杨女士和当时同样在场的崔先生的表妹给抓起来了,刑事拘留。   现代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禁止重复追溯”,对于同一被告人的同一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原则上只能提起一次追诉。在英美法系叫做“禁止双重危险”,而在大陆法系则叫“一事不再理”。   这都过去八年时间了,就因为两巴掌,先行政处罚,后刑事追诉,结果取保候审多年没有起诉。如今又没有新的证据就将人家抓起来了,这真的合法吗?   恐怕不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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