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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结不能离?”近日,上海一对结婚 15 年的夫妻想离婚,两人都谈妥了去民政局办手

能结不能离?”近日,上海一对结婚 15 年的夫妻想离婚,两人都谈妥了去民政局办手续,结果工作人员直接拒绝,连法院起诉都卡了壳,本以为是故意刁难,谁料,原来问题出在妻子的“残疾证”上。网友:“为啥不在办残疾证前就离婚?”

据新闻6月6日报道,事情还得从一开始说起,两人在结婚后因为家里鸡毛蒜皮的事儿没少吵架,妻子近几年越想越觉得日子过不下去,觉得婚姻就像“牢笼”,铁了心要离婚。

于是在今年3月底,两人带着写好的离婚协议去民政局,本以为顺顺当当办了,结果工作人员一看妻子的残疾证就摇头:“有精神类疾病,不能在这儿办离婚,得去法院打官司。”

这妻子挺委屈的,她虽说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疾病,十几岁就开始吃药,但平时自己买菜、带娃啥的都能自理,结婚后才办的残疾证,咋就成了离婚的拦路虎呢?

后来有律师解释说,民政局不给办,是因为没法确认精神残疾人的真实想法,怕他们是在不清醒的状态下离婚。

不过律师也说了,精神二级残疾不等于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键得先做个“民事行为能力鉴定”,要是鉴定下来妻子脑子清楚、能自己做决定,那就可以自己去法院起诉离婚。

要是鉴定下来她没法完全自主,那就得找个监护人代替她打官司,可新问题又来了,谁能当她的监护人呢?

按照规定,精神残疾人的第一监护人通常是配偶,可现在夫妻俩正闹离婚呢,丈夫肯定没法当代理人,偏偏妻子的父母早就去世了,其他亲戚要么年纪大、要么身体不好,都没能力监护。最终两人决定找居委会来“兜底”,打算走法律程序,先做鉴定再打官司。

信息来源:《上海一对夫妻想离婚,民政局却不给办!能结不能离?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情况》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