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广东深圳,男子与朋友的女友认识一周内偷偷发生了2次关系,随后前往对方家中,欲再次与对方发生关系时,因遭对方拒绝离开。怎料,事后被以强奸未遂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男子坚称无罪,官司一连打了4年,再审法院最终还男子清白!改判男子无罪! 近日,一起涉及强奸指控的案件经过多次审理后,最终以被告人王某的无罪判决告终,引发广泛关注。案件的起因源于2021年夏天的一段复杂关系,涉及多方证词、证据争议以及司法程序的反复推敲。 事情的起点是在2021年6月,男子程某将其女友小水介绍给当时在一家烧烤店工作的王某认识。王某随后将小水推荐到自己工作的场所担任服务员,7月初,小水正式开始工作。短短几天内,小水与王某之间逐渐产生了不寻常的关系,曾在一周内发生了两次性接触。 时间来到7月23日凌晨,王某前往小水的住所,意图再次发生关系,但被小水拒绝。事后,小水在床上发现了王某带来的避孕用品,觉得情况异常,便向男友程某和朋友田某透露了此事。此时,小水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她开始怀疑王某的动机。 得知情况后,程某和田某一同前往烧烤店寻找王某,试图理清事情的真相,但王某未作任何回应。之后,田某以“骚扰朋友”为由报警,警方最初以“强制猥亵罪”立案,但在检察院审查阶段,将案件性质改为“强奸”。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认定其犯有强奸未遂罪,且为初次犯罪。 判决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王某又申请再审,法院经过重新审查后,于2024年7月做出终审判决,宣布王某无罪,撤销之前的判决。 再审为何会出现如此重大转变?关键在于证据的审查和案件的事实认定。法院在复审中发现,案件中唯一支持控诉的证词来自小水一方,但没有其他独立证据可以印证其指控。法院指出,原判认定王某犯罪的依据不足,特别是在缺乏暴力或胁迫证据的情况下,难以认定其有罪。 再审中,法院还详细分析了案件中的几个细节:首先,小水在案发后没有立即报警,而是在压力和威胁下,试图通过金钱解决问题,甚至在羁押期间向王某的亲属发信息,试图以金钱撤诉。其次,案件中田某的角色也引发疑问,他在案发后冒充小水的“表哥”与王某联系,行为可疑。再者,小水在最初的陈述中隐瞒了自己与王某的关系,直到庭审中才逐步披露全部细节,这让案件的真实性受到怀疑。 法院还注意到,小水曾在羁押期间试图通过转账方式施压,要求王某支付巨额赔偿,显示其可能存在索取财物的动机。基于这些事实,法院认为,不能排除小水是出于勒索或其他目的进行虚假指控的可能性。 因此,法院最终得出结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王某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决王某无罪。这一原则强调,除非证据确凿,否则不能轻易定罪,以避免冤枉好人。 值得一提的是,王某在无罪判决后,有权向国家申请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在侦查、审判过程中若因程序瑕疵或证据不足导致错判,相关机关应依法进行赔偿。此外,王某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维护自己的名誉权益,追究诬告者的法律责任。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司法判决应严格依照证据,确保程序公正。证据的充分性和真实性是判定罪与非罪的根本依据,任何以虚假证词或证据不足为基础的定罪都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司法的公正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你对这起案件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见解,和大家一起探讨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强奸 女生遭强奸
“无罪!”广东深圳,男子与朋友的女友认识一周内偷偷发生了2次关系,随后前往对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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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4: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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