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怎么老把自己当执法单位
再普法一下吧,银行不是把自己当执法单位,而是银行担负着法定义务,他不得不去做。
(1)
《反洗钱法》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七条:金融机构需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时,需确保第三方符合反洗钱要求。
所以,●银行有识别客户身份的法定义务。
(2)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五条:金融机构需报告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及跨境交易。
《反洗钱法》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应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所以,●银行有大额交易、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义务。
(3)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六条:银行需限制异常开户数量,对高风险账户采取重新核验或拒绝开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上线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建立涉诈账户快速拦截机制。
所以,●银行有对涉诈账户识别和管控的义务。
(4)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八条:银行需建立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采取延迟支付、限制业务等措施。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涉诈交易实时监测。
所以,●银行有对异常交易进行识别和拦截的义务。
●●当开盘银行的时候,起码应该学习一下法律,你以为银行愿意干这些事啊?对于银行来说,除了赚钱还是赚钱,他才不愿意履行这些义务,但这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必须,所以立法才规定他必须这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