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女子在公公的葬礼上看到一陌生女子披麻戴孝为公公守灵,然而当女子和一众亲友询问陌生女子是谁时,她却以儿媳妇自居,这让女子和一众亲友面面相觑。女子的丈夫十分慌张,立即解释这陌生女子只是过来帮忙的,还让大家别多想。(来源: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尚女士和丈夫王某结婚已有19年。王某是个大车司机,几乎常年在外,夫妻俩聚少离多,但在尚女士眼中,王某如此在外拼搏,都是为了这个家。 然而令尚女士没想到的是,这一切都是她自己想得太多了。在2022年6月,王某的父亲去世,尚女士作为儿媳妇自然是披麻戴孝,忙里忙外。 可在葬礼期间,她却看到了令其心碎的一幕。尚女士和一众亲友在公公的灵堂前,看到了女子温某正穿着孝服,跪在公公的遗像前烧纸。 尚女士等人左顾右盼,满脸的疑惑,大家都不认识温某。这时,一位亲戚走去询问温某是谁,谁知她竟十分坦然地回答:“我是王某的老婆。” 这下全场其他人都看向了尚女士,满脸的疑惑,而尚女士更是又气又懵。王某当时就在不远处,他听到了温某的话后,立即赶了过来说:“她就是来帮忙的,大家别多想。” 然而经过一番调查后,尚女士确认从2066年起,王某就以“跑长途”为由每月只回家两三天,而其他时间都和温某居住在邻县。 怒不可遏的尚女士直接报了警,指控王某犯了重婚罪,之后王某便被提起了公诉。 然而在庭审过程中,王某为自己辩解说:“我和温某就是搭伙过日子,也没有领证,这不算重婚。”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上述规定以及法律实践来看,目前认定重婚罪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法律重婚,即在已经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另一种是事实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的。 一般来说,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需要达到邻居或者家人都认为是夫妻的程度。 警方在接到尚女士报警后,前往邻县进行了调查,从邻居口中得知王某和温某在2016年开始,就已经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育有一子。邻居、同事、医院都能证实他们就是“夫妻”。 其中一位邻居表示:“我就看他们天天一起出门买菜,接送孩子,这不是明显的夫妻嘛!” 此外,在医院出具的一系列报告中,温某住院期间王某是以丈夫的身份签字的,二人的孩子的出生证明中的父亲一栏也是王某的名字。 同时,公司同事也表示:“一直以为王哥的老婆是温某。” 从这些证据来看,足以证明王某和温某是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的,而且是在王某和尚女士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因此,法院认为王某的情况已经构成重婚罪,故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年。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有不少人不理解,重婚罪是可以处罚男女双方的,为何温某没有获刑? 从法律规定来看,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的,按照重婚罪处理。 也就是说,如果温某并不知道王某和尚女士已经结婚,她一直被蒙在鼓里,那温某就不构成重婚罪。 这里温女士没有被判刑,很有可能就是她也被王某给骗了。 最后,很多人依旧意难平,认为王某在16年期间,骗了两个女人,可法院只判1年有期徒刑,实在是太轻了。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山东临沂,女子在公公的葬礼上看到一陌生女子披麻戴孝为公公守灵,然而当女子和一众亲
雷雷说趣
2025-10-02 20: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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