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老太太把1300多平的拆迁房留给了儿子,就是为了能跟儿子一起生活。结果没想到,拆迁房下来了,儿子儿媳却对她不管不顾。老太太只能搬到女儿家里住了十几年。老太太又查出来卵巢肿瘤,需要进行化疗。女儿实在无力支付,可儿子就连600元的赡养费也不给。老太太找儿子、儿媳索要,可儿媳表示,家里有两个孩子上学,拆迁房也用来还债了。为了解决问题,儿媳提出,由两个女儿轮流照顾老人。(来源:大参考) 都说养儿为了防老,可是81岁的卢老太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的儿子不仅不能给她养老,就连她生病住院的钱都不给。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卢老太一共生育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由于丈夫去世的早,卢老太一个人含辛茹苦把三个孩子抚养长大,尤其是对这个儿子更是呵护有加。 等三个孩子相继成家之后,卢老太的年龄也越来越大。正当卢老太为自己的以后感到发愁时,好巧不巧的是,卢老太的老宅被划为拆迁区,能够获得1300多平的拆迁房。 手里有房,心头不慌。 卢老太决定把拆迁房全部给儿子,不过作为条件,卢老太要跟着儿子儿媳共同生活。 可是让卢老太始料未及的是,等拆迁房下来之后,儿子儿媳却不管她了。 没有地方住的卢老太只能去了小女儿家,这一住就是十几年。 卢老太心里虽然有气,却也无可奈何。更让卢老太没想到的是,她不幸患上了卵巢肿瘤,每个月都需要进行化疗。 小女儿为了筹钱给卢老太治病,把能借的钱都借了,卢老太实在心疼自己的小女儿,同时也看清了儿子儿媳一家的真实面目。 于是找到儿子儿媳,向他们索要医疗费和赡养费。 儿媳妇委屈的表示,自己的家庭条件并不好,家里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至于拆迁房,早就用来还债了,根本就没有能力再去管卢老太。 为了解决问题,儿媳妇也提出,三个孩子轮流去赡养,每家一个月。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首先来说,卢老太把1300平方的拆迁房全部留给了儿子,这样的行为对于两个女儿来说并不公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这意味着在继承关系中,性别不能成为影响继承权的因素,出嫁女儿与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会因为出嫁而被剥夺。 女儿和儿子同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同等的权利继承遗产。卢老太的1300平方的拆迁房是及夫妻间共同财产,三个子女都有权进行继承。 而卢老太将房子全部给了儿子,对于两个女儿来说也不公平。 卢老太的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卢老太完全可以走法律的程序解决问题。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 通过以上法律条款可知,当老人患病或者无法自理,作为赡养人应该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这里的赡养义务并不会因赡养人的实际经济条件而是产生变化。 另外卢老太的儿子也没有证据证明没有能力去赡养老太太。 卢老太的经历让人唏嘘不已,很难想象,如果没有一个明事理格局大的女儿,仅凭卢老太的儿子,卢老太会面临怎样的生活?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河南郑州,老太太把1300多平的拆迁房留给了儿子,就是为了能跟儿子一起生活。结果
胡究法
2025-10-01 1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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