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湖南那事时,我愣了好一会儿。 都2025年了,居然还有人把“给人胸前贴‘强奸犯’标签当街示众”说成当地习俗,这事儿想想就不对劲。 这哪是什么习俗,分明是拿野蛮当正义,完全没把法律的规矩放在眼里。 强奸犯确实招人恨,受害者的苦谁看了都心疼。 可再大的愤怒,也不能跳过法律自己来定夺。 这人到底是不是真的强奸犯,该受什么处罚,得法院审判了才算数。 现在倒好,一群人直接把人拉到街上贴标签、示众,这跟过去那种游街的私刑有啥区别? 我琢磨着,这么做不光违法,还容易坏了社会的规矩。 今天能因为“恨”就私自动手,明天会不会有人借着别的由头乱来? 法治社会讲究的就是按流程来,不能凭一时情绪办事,不然最后遭殃的可能是更多普通人。 还有人说这是“当地习俗”,我真不认可这种说法。 啥样的习俗会以羞辱别人为核心? 正经的习俗都是让人学好、互相尊重的,比如逢年过节走亲戚、邻里之间互相帮忙。 这种把人尊严踩在脚下的做法,就算以前真有过,也早该被淘汰了,哪能拿出来当合理的借口。 当地文明办站出来说要“抵制”,这点我觉得做得对。 毕竟文明办就是管这事的,得把好文明的方向。 但光说抵制还不够,得让更多人明白,这种“以暴制暴”“以辱代罚”的做法看着解气,其实是在往后退。 咱们要的正义,得是法律框架里的公平,是让受害者能真正得到补偿,让犯错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不是靠街头示众来发泄情绪,那样的“正义”,只会让文明走回头路。
刷到湖南那事时,我愣了好一会儿。 都2025年了,居然还有人把“给人胸前贴‘
花辞簪
2025-09-27 22: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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