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一男子上班期间请假离开,8小时后被发现在路口酒精中毒失温身亡,家属索赔50万被法院驳回。 “他请了假出去喝酒,凭什么要公司负责?”李某在上夜班期间请假离开,第二天被发现在路口因酒精中毒导致失温身亡,家属将公司和疑似一起喝酒的同事告上法庭索赔50万,却最终被法院驳回。 今年2月,李某像往常一样去公司上夜班,但工作期间他向班长提出事假申请,理由是“家中有事”,获得批准后他便离开了单位,谁也想不到,这竟成了他最后一次与公司打交道。 次日凌晨,李某被发现在路边因酒精中毒导致失温身亡,从离开岗位到被发现,整整过去了8个多小时。家属认为,这期间公司没有打电话给李某或者亲友去询问情况,也没有督促按时返回工作,这种懈怠的管理态度间接导致了李某死亡。 同时,家属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与杨某的录音,录音中有人表示听说关某要跟李某一起喝酒。家属认为关某没有尽到劝解、阻止等义务,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是公司和关某则提出了自己的反驳意见,公司辩称:李某是正常请假并获批准后离开的,对于员工的私生活,公司无权干涉。而关某则解释自己跟其他朋友一起喝酒去了,李某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已经喝多回家了。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录音证据中,杨某称是“听关某说”与李某喝酒,属于传闻证据,不能当做证据使用。更重要的是,李某是在请假期间喝醉酒失温身亡,公司也不存在过错,于是法院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的思考:员工下班后的行为,企业究竟应该管多少? 按规定讲,员工在正常工作期间,企业负有保障员工安全的管理责任。但当员工正常请假离岗后,其行为属于个人生活,企业无权也无法对员工的个人活动进行干涉和管理。因此李某的遭遇确实令人同情,但同情不能代替法律。 李某的离世是一个悲剧,但将责任转嫁给企业和他人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真正需要改变的是我们对待酒精的态度和个人意识。只有每个人都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发生意外的概率才会越小。 信息来源: 长城网丨《男子上班期间请假离开,8小时后被发现在路口酒精中毒失温身亡,家属索赔50万被驳回》 河南经济报丨《男子夜班请假后被发现在路口酒精中毒失温身亡,家属索赔50万被法院驳回》 文丨小王 编辑丨史叔
湖南湘潭,一男子月薪8000,每月偷摸给父母300元,妻子发现后,把家里东西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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