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男子公司的宝马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按照全损保价给男子公司赔付19万多。事后,男子接到税务局的电话,他这才得知,二手车公司给这辆车开了27万的发票,他作为卖家,还要再补缴一万多的税费。男子求助记者,经过调查,发现事情远比他预想的要复杂的多。
6月28日,男子小姚求助记者,他公司的宝马车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给他公司192900元,税务局却告知他车辆销售发票27万,这8万多差价到底去哪里?
据小姚介绍,2024年5月初,他驾驶自己公司的宝马X3直行时,被对面道路右转的车辆撞上,因为速度太快,宝马车被撞得很严重。
这辆宝马X3越野车是公司2023年买来的,当时花了42万,车被撞废,小姚也很心疼,但事故已经发生,他也没办法。
车损太过严重,保险公司定了全损,按照保单,车辆估价33万,保险公司先行赔付11万多,剩下的车辆残值拍卖后再给小姚公司。
2024年6月27日,保险公司委托拍卖公司对车辆进行拍卖,拍卖结束后,小姚公司的账户收到了192900元,拍卖公司还让小姚阿帮忙签署了一份过户委托书。
本以为钱到手了,过户也委托出去了,这件事就算告一段落,没想到税务局的电话让小姚一头雾水。
从税务局的电话中,小姚得知,他是宝马车的卖家,买家是个人王某,开具的销售发票显示销售金额27万元,按照13%的税率小姚还要补缴1万多税费。
小姚傻眼了,他是委托拍卖公司卖给了二手车公司,而且只收到19万多,怎么开票就成了27万?这其中的8万元差价到底怎么回事呢?
小姚经过调查,事情有点复杂。
宝马车出事故后,保险公司定全损,委托给某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车被个人拍走后,又转手卖给了某二手车公司,二手车公司直接把车转手卖给王某。
这27万多销售发票是二手车公司开的,销售方是小姚公司,购买方是个人王某。
小姚只收到19万多,现在却要按照27万缴纳税款,白白损失这么多,他实在有点接受不了。
小姚求助记者,希望能把这张发票改回来,按照19万多开票,他就不用补偿这1万多的税费了。
记者联系二手车公司,却被告知这张发票无法更改。
二手车公司表示,当时他们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卖这辆宝马车,价格二十一二万,他们觉得有利可图,就买下了这辆车,但没有进行过户。
随后他们又把这辆车转手卖给了王某,然后开具了发票,并准备完成过户。
至于发票为什么开27万呢,二手车公司说明了原因。
原来,王某买车需要贷款,银行最多按照发票的70%进行分期付款。为了让客户能够多贷款,他们一般都是按照客户的要求,适当把发票金额开高一点。
这样一来,王某买车时就能尽量少付首付款,方便客户买车。
记者咨询税务局,税务局表示,他们一般是以发票为准,如果发票是错误的,那就冲红,然后重新开发票。
既然可以冲红重开发票,那就可以让二手车公司重新开具发票就行,这样小姚也不用多承担税费。
可谁知,二手车公司也表示没办法重开。
因为王某买车要做分期,这张27万多发票在银行,他们拿不回来,也无法作废冲红,重新开具发票。
至于补偿小姚1万多的税费,二手车公司表示,他们合作的个人卖家太多,事发快一年了,暂时也找不到当初的个人卖家,等找到了进行协商。
记者再次联系拍卖公司,拍卖公司把责任甩的干干净净,他们表示拍卖就是一个中间环节,买方把钱给他们,他们就转给了小姚,最终买车的人开票出了问题,和他们无关。
记者询问拍卖方,这个过程中,车辆不用过户吗?工作人员表示,正是为了少一步过户的记录,所以在卖给最终这个人才过户、开票。
记者问拍卖方工作人员,这样操作违规吗?拍卖方工作人员很肯定的告诉记者这不违规!
小姚眼看没办法,打算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拍卖行业不过户交易、二手车公司虚开发票套贷等都是违法行为,小姚完全可以通过刑事控告、民事赔偿、税务救济三管齐下,维护自身权益。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案中,二手车公司为帮助王某获取银行贷款,故意将发票金额从实际交易价19万余元虚增至27万元,差额达8万元,属于虚开发票。
二手车公司具有直接故意,其开具的27万元发票与实际交易金额严重不符,且未发生真实货物或服务流转,因此,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本案中,拍卖公司虽完成车辆交付,但未督促买受人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二手车公司以小姚公司名义开具发票,间接引发税务纠纷。
拍卖公司作为专业机构,未尽到确保交易合法性的注意义务,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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