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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妻子婚内出 G,被男子当场抓住,情 夫自知理亏,给男子补偿2.5万逃过

山东淄博,妻子婚内出 G,被男子当场抓住,情 夫自知理亏,给男子补偿2.5万逃过一劫。可谁知,情 夫反手举报男子敲诈勒索,男子退还了2.5万元,还被判处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刑犯释放后,男子觉得非常委屈,不断提起申诉,三年后,市中院终于改判男子无罪。男子被宣告无最后,又把情 夫告上法庭,索要2.5万元不当得利。 据小强热线6月28日报道,陆某几经波折,终于从有罪改判成无罪,这场无妄之灾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21年3月,陆某得知妻子婚内出 G,这简直是对他人格尊严的侮 辱,为了出这口恶气,陆某决心拿到确切的证据再说。 经过一番调查,陆某锁定了妻子的踪迹,成功的把妻子和情夫小李捉 J在床,并保留了证据。 被抓个正着,小李自知理亏,万一陆某脾气不好打他一顿,或者把这证据散播出去,让他可就身败名裂也未可知。 小李是个聪明人,本着花钱免灾的思路,提出给陆某补偿,并当场给陆某转账2.5万元。 陆某没多想,觉得小李给他戴了这么大一顶帽子,给点赔偿也是理所应当,于是心安理得的收下这笔钱。 万万没想到,正是这笔补偿,让陆某惹上了牢狱之灾。 小李逃离现场后,竟然选择了报警,控告陆某敲诈勒索,还拿出他的转账记录。 有事实有证据,民警很快就对陆某采取了刑事拘留。 陆某的父亲老陆知道儿子的委屈,这一切都是儿媳妇的不是,怎么还把陆某给关起来了?两个出 G的人反而逍遥法外? 看守所可不好呆,老陆抓紧给儿子办理取保候审,希望能尽量减轻儿子的痛苦。 为了顺利办理取保候审,老陆只能给小李退还了这2.5万元。 然而这一切并没有换来陆某的自由,陆某还是被法院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小李干出这样龌 龊的事,最后一毛钱没花就完事了,陆某本就是受害者,一分钱没得到,反而被处罚金5000元,还锒铛入狱。 这让陆某实在觉得委屈,他不断提出申诉,要为了自己讨个清白,更要找回这份迟到的正义。 刑满释放后,经过三年的奔走,2024年10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改判陆某无罪。 罪名洗脱了,那就说明当初的2.5万元补偿款不算犯罪所得,也没有退还的必要。老陆随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李返还不当得利2.5万元。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该案件,并将于7月2日开庭审理。 老陆还表示,等民事诉讼结束后,他们还将申请错案追责和国家赔偿,陆某的这份委屈不能白受。 那么,小李取得2.5万元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小李因陆某被错误刑事判决,而获得2.5万元退款,本质上属于基于无效法律行为的财产返还。 刑事改判认定陆某不构成敲诈勒索,原案中小李通过刑事追偿取得的2.5万元即失去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生效无罪判决应对原追缴财产予以返还。 要知道,小李最初支付补偿款系基于婚外情道德压力,但该行为因陆某被无罪改判而失去正当性基础。 民事法律关系上,小李取得2.5万元退款系司法机关错误执行导致,不因其自愿而合法化。 《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陆某最初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该判决已经生效,陆某的刑期也已经执行完毕,因此,作出该判决的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范围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罚金返还。 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要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陆某被羁押6个月,应以此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陆某被处罚的5000元罚金,因原判决被撤销,也应全额返还。 对于陆某的遭遇,大家怎么看? #夏日生活打卡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