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套小房子,租给了一个男孩,差不多租了快5年了。他每半年准时交房租,从来没有拖欠过。前几天,这个男孩打电话给我,说空调不制冷了,让我找人修一下。我说其他的东西我可以帮忙修,空调不制冷,应该是要加氟了。这几年,租房里的洗衣机坏了,电灯坏了,马桶坏了,热水器坏了……都是我出钱给他修好的。可是,空调不制冷加氟真的也需要我出钱吗? 后来我和朋友说起这事,朋友说,不管东西是新是旧,都是租给他的,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损坏,应该由承租人出钱修好。 我听了朋友的话后,找了师傅来修好,花了230元,师傅说这种老空调以后估计要经常加氟了。我很头疼,请问修这230元钱,该我出还是他出?如果我出,以后是不是我每年都要付这个费用?朋友们,你们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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