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孩子出生已经7个月了,可婆婆却一直不同意办婚礼。女子很生气,大姑姐出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4-10 08:42:53

河南一女子,孩子出生已经7个月了,可婆婆却一直不同意办婚礼。女子很生气,大姑姐出阁宴婆婆都给风光办了,她的婚礼却一推再推。直到女子父母来婆家做客,给女子老公支了一招,大家才知道婆婆为何要将婚礼一拖再拖!网友:未婚先孕,吃亏的是女人。

(案例来源:拾壹感情)

对于婆婆一直不同意办婚礼这件事儿,何琳心里的确不是滋味儿,不过她看得开。

可老公赵宇却死活过不去,多次找她妈理论。别人都是“妈只有一个,媳妇儿可以再娶”,可赵宇不是,她特别维护何琳,甚至不惜和父母长期做对。

赵宇之所以这么在乎何琳,是有原因的。

三年前,赵宇的妈妈,因为给人做担保,被骗了,承担刑事责任,进去了。

那段时间,赵宇大学刚毕业,工作都还没着落,家里又有了变故,对他打击挺大的。

也是在他最艰难的时候,遇到了何琳。

一个大雨滂沱的午后,天气很闷热,赵宇挂着一副很丧的脸,满大街找吃的,想填饱肚子,于是走进了何琳打工的汉堡店,一口气吃了三个汉堡,吃着吃着,眼眶竟然含满了泪水。

何琳看着赵宇眼泪马上掉下来的时候,赶紧递给他一张纸,然后替他解围:你看我这记性,你刚刚说不要辣,我给记错了,一定是鸡腿堡里加了太多的辣椒酱。

何琳说完,赵宇没有防备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滑落在餐桌上。

何琳口中的“辣椒”,成了赵宇可以肆无忌惮哭泣的挡箭牌。

打那儿开始,赵宇几乎天天去何琳店里吃汉堡,即便不吃,也会去打包两个。

他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儿给了他满满的安全感。

于是,两人一来二去的熟络了,从朋友成为了恋人。

何琳比赵宇大5岁,家是农村的,也没有赵宇学历高,可她就是那么温柔,那么善解人意,让赵宇沦陷在了她的怀抱里。

两人交往了一年多,赵宇向何琳求婚了,何琳说:要不,咱俩先领个证吧。等你妈出来,我们再办婚礼,不管多久,我们都得等她。

何琳的善解人意,再次让赵宇破防了。

于是,两人就按照何琳的提议,只领了个证。

领证没俩月,何琳怀孕了,十月过后,一个大胖小子出生了。

赵宇开心坏了。

宝宝三个多月的时候,赵宇妈就出来了。

赵宇赶紧向妈妈请示,他和何琳的婚礼该怎么办?

可没想道,妈妈却说再等等,让她缓一个月再说。

其实,赵宇妈根本就没看上何琳,学历不高,家又是农村的,工作也不体面,还比赵宇大5岁。

所以,赵宇妈的缓缓,就是不想办。再说了,孩子都生了,还办婚礼干啥,花那钱干啥。

于是,每次赵宇去找她妈,妈妈都会一拖再拖,拖的赵宇原本都没脾气了,可就在这时,妈妈做了一件事儿,让赵宇决定誓死捍卫何琳的尊严。

妈妈刚出来没多久,赵宇的姐姐就嫁人了,姐姐出阁宴,妈妈办的很隆重,不亚于男方家办的婚宴。

何琳看了当然心里不舒服,赵宇也很生气,姐姐的婚礼过后,赵宇跟妈妈彻底闹翻了。

何琳将此事告知了自己爸妈,爸妈一听,听出了症结,赶紧来何琳家,给赵宇支招。

丈母娘跟赵宇说:

“你要理解你妈的心情,她在里面呆了3年,一出来,竟然发现他养大的儿子跟另一个女人“跑了”,跟她不亲了,所以内心难免失落。

所以,你越是跟你妈对着干,你妈就越是不接受何琳,你要想你妈接受你们,你就必须先理解她的心情。”

赵宇听了丈母娘的话,第二天跑去和妈妈示好,母子俩推心置腹,最终把心结都打开了,妈妈也同意给你他们办婚礼。

1、赵宇妈一开始是有小心思的,觉得何琳孩子都生了,没必要办婚礼了,这样做是对何琳的不尊重。

家人之间,彼此尊重是最基本的,这样才能走长远。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何琳一开始可以办婚礼,可她念及婆婆的感受,所以坚持等婆婆出来再办,这是对婆婆的尊重。

可婆婆却一而再再而三糊弄她,何琳没有得当相应的尊重,内心当然会不平衡。

2、婚姻是自由的选择,赵宇妈没有权力干预赵宇和何琳的婚姻。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何琳在赵宇最困难的时候,陪他走了过来,这期间肯定付出了很多艰辛,如果赵宇妈是一位通情达理的人,应该感谢何琳对她儿子的陪伴,而不是嫉妒儿子跟何琳“跑了。”

3、赵宇妈一直嘴上说办,可行动上一拖再拖,有失诚信。

《民法典》第7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家人之间,有什么想法都可以摆在明面上说,大家互相沟通,互相尊重,家庭才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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