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开除!”云南楚雄,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发生冲突,商贩被按倒在地上后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4-07 08:19:28

“全部开除!”云南楚雄,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发生冲突,商贩被按倒在地上后,一名女城管工作人员竟然还去踩倒地商贩的手。其他人见状,立即上前去推开女城管工作人员。事后当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已上报此事。涉事城管工作人员已经被开除。网友们:“仅仅是开除不合理!”

(来源:椒点新闻)

现场视频显示,一名商贩被两名穿着反光背心的男性工作人员合力按倒在地上后,已经不能动弹了。

可谁曾想,一名身穿黑色工作服,并戴着口罩的女城管,竟然还上前去踩被按倒在地上商贩的手。

两位大妈见女城管工作人员踩手后,非常气愤,并先后上前去推开身穿制服的女城管。

之后,身穿反光背心的城管男性工作人员却又去推搡两位大妈。

紧接着,双方就撕打在一起。现场非常混乱!

据了解,事发地点是在一广场处。城管工作人员是因商贩违法经营问题,而导致发生视频中那一幕的。

事后当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事情是执法过程中所引发的,商贩也有一定的过错。事发后已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处理结果是开除涉事城管!

可网友们对于处理结果却并不认可!

有网友表示,身穿反光衣且开除得很爽快!一看就知道是外包公司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公职的城管工作人员,但身穿黑色工作服的女城管就不确定了!

也有网友认为,外包公司的工作人员其实根本没有执法权,即便有执法权,他们又有什么权利打人呢?

但是,几乎所有网友均认为,不能仅仅开除处理,否则违法的成本实在太低了,且用人单位必须赔偿!

那么从法律上讲,网友们的说法,合理合法么?

首先,不偏不倚!占道经营确实属于违法行为,城管确实有执法权。但是,城管必须要依法执法。

行政强制法第17条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第18 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具体而言,城管是属于行政机关,有执法权,但是,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有执法权的正式职工来执行,不得委托外包公司的工作人员“执法”,且正式职工应当不少于二人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执法。

也就是说,如果事发现场没有城管两名以上正式职工,执法程序上,就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

其次,即便是有执法权的正式职工也不能随意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也属于违法行为。

视频大家都看到了,商贩被按倒在地上后,女城管还上前去踩手,这种行为就是故意伤害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殴打他人,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女城管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故意伤害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是可以对其治安处罚的。

最后,从民法上讲,故意伤害是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即侵害倒地商贩的身体健康权。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简而言之,故意伤害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被伤害而造成包括医药费、误工费在内的所有经济损失。而城管部门要不要承担责任,就要先看涉事人员有没有正式工,后再看其与外包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了。

即如果有正式工的话,城管部门应当要为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都是外包公司的工作人员,那么侵权责任主体一般会是外包公司,至于外包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后,要不要追偿则与被侵权人没有关系。

综上,网友们的质疑确实是有一定道理,且还是有法律依据的。

网友们认为,女城管的行为就是故意伤害,不论是正式工还是外包公司的人,都不能开除了事。必须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并拘留本人!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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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79xxx41

用户79xxx41

86
2024-04-07 16:04

这是故意伤害罪,得判刑,不能开除就算了,这是什么道理

红花草 回复 04-08 23:48
打人是违法的,城管不可乱打人的,有哪条法律法规城管人员可以打人。打人就是侵犯人身权利。

用户16xxx84

用户16xxx84

58
2024-04-07 11:40

这没权力殴打他人吧,就算是互殴,执法部门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最少也得15日拘留留档。3代不得入公务员。

Kaive

Kaive

49
2024-04-07 11:37

已经是犯罪了

文轩

文轩

44
2024-04-07 19:10

城管啊,你们咋就这么坏呢?

蚁洞辣几 回复 04-08 15:46
关键词:“淮安录用165名城管,其中140人违规,7人有过犯罪记录”。。。

蚁洞辣几 回复 04-08 15:44
参考我们江苏淮安招城管招的大部分是违法人员吧[捂脸哭][哭笑不得]

永远

永远

25
2024-04-08 17:43

要领导连带责任,看看是什么人能带出这种城管!!!

蚁洞辣几

蚁洞辣几

18
2024-04-08 15:43

城管可没有人身控制权!

周本松太平洋保险蚌埠本部

周本松太平洋保险蚌埠本部

17
2024-04-08 16:52

像这种窝里横的,直接送去中印边境斗阿三,或者送去钓鱼岛斗小日子,估计还没照面就吓尿了!

山里人

山里人

13
2024-04-08 22:02

无论是外包还是正式公务员,他代表的都是用人单位,单位及其负责人要负一定的责任。

辉哥

辉哥

11
2024-04-08 20:55

冲这气势,看来收复台湾还得看城管

用户18xxx25

用户18xxx25

6
2024-04-08 08:55

执法的时候,也要将心比心,假如这个被执法的人,他们也是为了生活,

汤宏

汤宏

5
2024-04-08 21:28

没有无原无故的爱也没有恨。别人来执法,你不尊守规定。要不你照片都不敢发。只来一句,城管打人。

缘份

缘份

4
2024-04-08 22:39

应判刑,开除有什么用,不干城管,很好职业照干

用户61xxx71

用户61xxx71

2
2024-04-08 20:13

为什么要打码

用户10xxx44

用户10xxx44

2
2024-04-08 09:51

那个用脚踩小贩手的娘们最恶毒,真是缺德心眼咋这么坏?

南侠

南侠

2
2024-04-08 21:31

全部收监!

用户43xxx94

用户43xxx94

2
2024-04-08 23:16

哪只脚踩的,砍掉

野狼

野狼

2
2024-04-09 02:00

这城管的权力也太大了,不顺眼的摊位可砸,看不贯的人可打,现在连按倒在地的人还可以踩了,真牛B!

用户10xxx46

用户10xxx46

1
2024-04-09 00:29

这种图片也打码[汗]

用户16xxx44

用户16xxx44

1
2024-04-08 20:22

此女赚大了!

用户16xxx44

用户16xxx44

1
2024-04-08 20:22

此女赚大了!

秋楓

秋楓

1
2024-04-08 23:13

如此能打的城管执法人员,调到边境对付印度,菲律宾不是很好

用户12xxx97

用户12xxx97

2024-04-09 00:48

女城也不宜动手动脚,一定要保持正常男女关系

把握现在

把握现在

2024-04-09 07:29

应该取消城管农管。

用户10xxx96

用户10xxx96

2024-04-09 06:29

人民的生活比什么都重要,什么都要靠边站。

北寄波聊社会

北寄波聊社会

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