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失败!广州一男子,给了女友30万彩礼。可没过多久,两人闹分手。男子让女友返还30万,可女友却只退1000块。男子觉得不公,可女友却说:你凭什么白睡我大半年?男子愤怒至极,将女友诉至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南方都市报)
顾磊越想越觉得这半年,被李媛套路了。大晚上,他睡不着,站在窗边,看着灯火通明的马路上,依然有来去匆匆为了生活而奔波的行人和车辆。
他的30万也是这样奔波赚来的,这里面有10万是父母的血汗钱。
或许,在他看不见的很多个日日夜夜里,父母也是深夜里讨生活的那些人里的其中一员。
所以,顾磊恨李媛卷走了30万。可幡然醒悟后,一切都晚了。
大半年前,顾磊打游戏认识了李媛,两人组队打了几次后,觉得在游戏的世界里,很投缘,于是就选择奔现了。
顾磊对李媛一见钟情,于是第一次奔现后,顾磊经常主动约李媛见面。
李媛不拒绝,但也不主动。
为了博取李媛芳心,第三次见面时,顾磊花了6000块,给李媛买了一个包包,李媛开心的笑了。
他知道,这个包买对了。
两人相处了一个多月,顾磊没少给李媛花钱,带她进出高档餐厅,给她买护肤品化妆品,可两人的关系却仅限于牵手拥抱。
顾磊觉得进度太慢,于是就趁着周末来临之际,约李媛出去玩儿两天,李媛也答应了。
周五晚上,顾磊开车去接李媛,一同前往提前预定好的民宿。
于是,当天晚上两人顺理成章的发生了关系,顾磊得偿所愿。
打那天晚上起,两人就以男女朋友相处,李媛退掉了自己的出租屋,搬到了顾磊家里住。
顾磊家不是很大,70多平米,两室一厅,是父母首付买下的。
两人同居半年后,顾磊觉得关系算是稳定了,家里父母也开始催婚,于是顾磊就向李媛求婚。
这天晚上,顾磊提前下班回家,把家里布置了一番,买了一捧玫瑰花和一枚金戒指,点了香薰和蜡烛,坐等李媛下班回家。
然而,他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可没想到,李媛回家后,看到这一番景象,好像并没有特别开心,就在顾磊单膝跪地向她求婚时,她却拒绝了。
顾磊很受伤,问李媛为什么?
李媛说:没有安全感。
顾磊:那我怎样做,你才会有安全感?
李媛:两个人结婚,不是说求个婚这么简单,彩礼得谈吧。
顾磊听出了李媛的话外音,继续追问:那彩礼得多少?
李媛:我们老家那边,都是30万起步,最起码不能比30万少。
顾磊为了抱得美人归,答应了。
他在一个月内,分三次给李媛转了30万,可他万万没想到,转完30完彩礼后,没多久,两人就闹矛盾了。
顾磊意思,彩礼已经转了,是不是该商定结婚的事儿了。
可李媛却一拖再拖,顾磊就有点儿不愿意了。
于是,两人为这事儿没少吵架,顾磊认为,既然不想结婚,就把彩礼退回来,这婚可以不结,这个恋爱也可以不谈。
可李媛却说,恋爱可以不谈,但彩礼也不会退。
顾磊:凭什么?
没想到李媛却说:就凭你睡了我大半年!
李媛最后给顾磊只退了1000元。
顾磊愤怒的将李媛诉至法院!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两人未办理结婚手续,顾磊有权要求李媛退还30万彩礼。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其中第一款规定: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李媛归还顾磊24万彩礼,两人均同意。
2、李媛不愿退观顾磊30万彩礼,称顾磊不能白睡她,这样的想法就是在物化她自己,没有把男女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上去看,更像是捞女。
《民法典》第6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既然这30万说好的是彩礼,李媛不愿结婚,就应当退还这个彩礼,否则对顾磊就是不公平。
3、谈恋爱就是谈恋爱,如果把恋爱和金钱挂钩,睡个觉,就要问男方要钱,这跟卖身又有啥区别?
《民法典》第8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李媛这个想法和做法,就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价值观不正,把自己当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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