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将裁决川普关税案 六大重点
美国最高法院将于11月5日就唐纳德‧川普(特朗普)总统全球关税合法性案件,举行一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口头辩论。
具体而言,预计大法官们将审理两起案件:“学习资源公司诉川普案”(Learning Resources, Inc. v. Trump)和“川普诉V.O.S.精选公司案”(Trump v. V.O.S. Selections)。审理过程至少80分钟,各方都将参与法庭陈述。据法院表示,口头辩论将包括川普政府40分钟的陈述时间,以及挑战川普政策的私营企业和各州各20分钟的陈述时间。
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此案都可能对美国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并决定未来总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调整贸易政策。以下是此次最高法院口头辩论前需要了解的六大信息。
1.案件涉及内容
这些案件的核心是川普政府今年早些时候实施的两类关税。一类是对墨西哥、加拿大和中国等国家加征的关税;另一类是对世界各国征收的一系列对等关税。
这些关税是根据一项紧急权力法案《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1977)征收的。川普是第一位依据该法案征收关税的美国总统。在历史上,第37任总统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 1913-1994)曾经在1971年援引《与敌贸易法》(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1917,此法案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前身)中相同的条款,宣布美国进入贸易紧急状态,并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10%的关税。
川普总统在2月份设立了芬太尼关税,以回应这三个国家未能阻止非法阿片类药物流入美国。根据总统的行政命令,这三个国家未能有效打击芬太尼贩运,造成了美国国家紧急状态,包括公共卫生危机。
川普总统列举了数十万美国人因吸毒过量死亡的案例,以及毒品危机对医疗保健系统、社区和家庭的影响。墨西哥和加拿大也因未能阻止非法移民而受到处罚。
今年4月,川普总统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实施对等关税措施。导致紧急状态的原因是其它国家数十年来以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形式,与美国进行不公平贸易,导致美国出现持续且巨大的贸易逆差。
川普总统的行政命令指出,持续的贸易失衡已经威胁到国家和经济安全,因为它掏空了美国的制造业能力,破坏了关键的供应链,并导致国防工业依赖于外国对手。
2. 风险与赌注
川普总统曾表示,赢得这场官司对于美国的利益来说“至关重要”。他在10月份接受福克斯商业频道(Fox Business)采访时说,多年来,美国一直遭受关税攻击,导致美国国内产业衰落。
川普总统指出,他曾利用关税威胁作为筹码,成功阻止了多场战争,其中包括今年早些时候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间的战争。
根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简称USCBP)的数据,截至9月23日,根据紧急法案征收的关税收入在2025财年接近900亿美元。这几乎是该财年关税总收入的一半。
据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简称DOJ)的一份文件显示,美国面临超过1万亿美元的贸易逆差,国会预算办公室(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估计关税将使联邦赤字减少4万亿美元。
迄今为止,川普政府已与包括英国、欧盟、日本和韩国在内的多个国家达成贸易协议。这些协议已为美国带来了超过2万亿美元的采购和投资承诺。
如果政府败诉,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Scott Bessent)表示,政府可以援引其它权力来实施关税,尽管这些权力“效率不高,效力也不强”。
多家私营企业敦促最高法院驳回川普政府的诉讼,认为这些关税意味着数千亿美元的新增税收。一些外部评估机构也对这些关税持批评态度。
例如,总部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简称PIIE)9月份表示,美国企业在7月份已经吸收了大部分关税成本,消费者可能会面临更高的价格。
3. 紧急权力法
最高法院将审查这些关税是否符合《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简称IEEPA)的规定。该法授权总统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一系列措施。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允许总统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以应对任何对国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经济构成“不寻常和特殊威胁”的情况。
在法庭上,司法部为川普政府援引该法律征收关税的行为辩护,指出该法律中有一项条款允许总统监管进口。
该条款允许总统“调查、在调查期间阻止、监管、指示和强制、废除、作废、阻止或禁止任何外国或其国民拥有任何权益的任何财产的获取、持有、扣留、使用、转移、提取、运输、进口或出口,或进行交易,或行使与该等财产有关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或涉及该等财产的交易”。
而反对者认为这些征税措施未经法律授权,并强调该条款中没有“关税”(tariff)一词。
预计法官们不仅要考虑《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是否允许征收关税,还要考虑该法是否符合美国宪法。
由于宪法将关税权力赋予国会,因此存在一个问题:紧急状态法将广泛的关税权力授予总统是否违宪,从而违反了国家的权力分立原则。
4. 下级法院之前的判决
到目前为止,包括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和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在内的多家联邦法院都已经将川普总统的关税裁定为非法,但这些法院推迟了阻止关税的命令生效日期。
在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即调卷令)后,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C. Circuit)暂停了其中一起案件的口头辩论。最高法院预计将审理该案,以及美国国际贸易法院5月份裁决的另一起案件。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8月维持了针对川普关税的裁决。
华盛顿特区地方法院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都表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并未使用“关税”一词。华盛顿特区地方法院认为,进口管制是指通过规则来控制进口,而关税则是对进口或出口征收的税。
美国地区法官鲁道夫‧孔特雷拉斯(Rudolph Contreras)表示,即使国会授权征收关税,这样做也违反了不得委托原则(the nondelegation doctrine)。该原则通常禁止国会将其立法权委托给其它实体。然而,该原则也有其局限性,国会可以委托权力,但前提是必须对总统如何使用该权力做出一些限制。
联邦巡回法院表示,如果国会有意允许总统像川普那样征收大规模关税,就必须使用更明确的措辞。
5. 川普政府的论点
在向最高法院提交的简报中,司法部提出了多项支持征收关税的论点。
除此之外,司法部指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明文授权征收关税,监管进口的权力包括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或税款。
司法部指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旨在取代《与敌贸易法》,后者使用了类似的措辞,并被联邦法院裁定为授权尼克松总统征收关税。
司法部表示,对于总统依据宪法第二条拥有管辖权的外交事务,不得授权原则的适用性较低。即便该原则适用,国会也已明确规定了总统的权力范围,足以满足该原则的要求。
6. 重大问题原则
虽然很难预测最高法院将如何裁决,但本案的辩论以及法院之前的判决都表明,法院关注权力分立问题。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的领导下,法院曾运用一项名为“重大问题原则”(the Major Questions Doctrine)的检验标准,对行政部门的大规模政策进行裁决。
该原则规定,行政机构在做出具有重大经济或政治意义的决定之前,必须获得国会的明确授权。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曾经援引该原则否决了时任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的一项气候政策以及时任总统乔‧拜登(Joe Biden)的一项学生贷款减免计划。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驳回川普总统的诉讼时援引了这两个案例。法院对比了《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IEEPA)和拜登政府援引的用于免除学生贷款的《健康与经济复苏综合紧急解决方案法案》(Health and Economic Recovery Omnibus Emergency Solutions Act,简称HEROES法案)中的措辞。法院表示,在这两个案例中,行政部门都超越了国会授权的范围。
法院的主要意见书写道:“行政部门运用关税的决定具有巨大的经济和政治意义。”
意见书指出,鉴于此事的重要性,政府必须获得国会的明确授权。
司法部除了表示法律明确授权征收关税之外,还表示重大问题原则不适用于此案,因为该规则适用于机构。
“这种情况下,国会直接将权力授予总统。”简报中写道。
政府在简报中还指出,重大问题原则尚未应用于外交事务领域。简报援引了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大法官在6月份撰写的一份协同意见。
“本法院尚未在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领域应用重大问题原则,因为该原则并未反映国会在这些领域通常的立法意图。”卡瓦诺在该意见中表示。
“相反,通常的理解是,国会打算赋予总统相当大的权力和灵活性,以保护美国和美国人民。”他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