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天了!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女子被家暴驾车逃离致丈夫死亡被判11年惹争议 事情经过: 2024年5月20日晚,家住河北石家庄的曹某某下班后和闺蜜王某去吃米线,然后回家,而在外面喝了酒回家的丈夫却不相信曹某某是和闺蜜王某一起去吃的,因为5月20日是民间爱人之间相互表达爱意的日子,所以刘某某就因为此怀疑上曹某某出轨并在家中对其进行了殴打!随后刘某某就从家里拿出约20厘米的长刀逼曹某某去找王某对质,不然就要弄死她。 时间来到5月21日凌晨,刘某某和曹某某来到王某某的小区,曹某某就给王某打电话,可惜王某某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刘某某就再次把曹某某从车上拖下来进行殴打,其中还把曹某某的衣服裤子撕烂。 当曹某某被打得无法站立的时候刘某某就拿着曹某某的手机在车子的前面翻看寻找证据,曹某某就趁刘某某不注意就爬上车子驾驶室想驾车逃离。当曹某某发动车子后被刘某某发现并趴在车子引擎盖上进行阻止,由于曹某某特别害怕就在行驶中不断甩动方向盘,想把刘某某甩下车子,最后车子在撞到一个花池中停了下来,而刘某某也被甩在花池中的甬道上不省人事,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经过是这样,在事后刘某某的家人拒绝沟通就把曹某某告上法院,希望判曹某某死刑。 一审以曹某某在驾车离开时刘某某的殴打侵害已经停止,所以不具备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这个要点,而刘某某是否会对曹某某有进一步的侵害是属于未知状态、不存在现实危险性的,所以曹某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其中还有一个证据关键点是,法院在查看曹某某的手机记录时,曹某某确实在与婚外异性在聊天过程中有暧昧的言语内容,所以在本次婚姻纠纷中存在一定的责任。最后一审法院判曹某某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11年有期徒刑和赔偿被告医疗费、丧葬费等五万四千余元。 曹某某家人在得到一审判决后不服,仍以是正当防卫提起上诉,如今二审已在10月31日结束,但没有当庭宣判。 那么曹某某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呢?很多了解过案件原因都认为女子出轨在先,是引起家暴原因的导火索,所以驾车逃离是借口,真正原因是想“撞”丈夫进行报复。但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实曹某某有出轨行为,所以网上说的她出轨是导火索还有待取证。 至于是否是正当防卫,我想起了有件叫“社会龙哥被反杀”的案子: 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发生“龙哥砍人被反杀事件”,当时“社会龙哥”刘海龙驾驶宝马车试图强行并入非机动车道,与骑自行车的于某明发生口角。于某明道歉并退让, 刘海龙下车对于某明动手,扭打过程中返回车内取出长刀。 于某明在逃跑中颈部被划伤,刘海龙的刀意外脱手,于某明捡起刀反击,刘海龙受伤倒地后死亡。最后,警方和检察院认定于某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法撤销案件。 这两起案件虽然没有可比性,但有一点就是“违法侵害正在进行中”的区别,刘海龙的刀掉地上了,是算“违法侵害正在进行中”。那本案中的刘某某对曹某某的殴打已经停止并翻看曹某某的手机和趴在车盖上这一连串动作是不是算“违法侵害正在进行中”? 还有两个舆论关键词就是,“出轨”和家暴。刘某某对曹某某的家暴是存在的,而且也是经常性的也是有证据的,但目前对于曹某某的“出轨”证据却没有,仅有的聊天记录证明她有暧昧的言语。 最后,大家认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