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吃火锅,三人提前走,一人醉倒血泊中谁该赔命? 那天晚上九点多,张某和三个朋

能工智人 2025-10-30 19:53:52

四人吃火锅,三人提前走,一人醉倒血泊中谁该赔命? 那天晚上九点多,张某和三个朋友在濮阳一家火锅店吃饭,段某某从头到尾一口酒没喝,最先起身走了,孟某某喝了几口,觉得不舒服,也走了,剩下张某和杨某接着喝,越喝越猛,包间里还听见杯子摔地上的声儿,饭店老板听到了,推门进去一看,张某后脑勺在流血,连忙递了张纸巾给他。 张某当时没喊疼,也没提要看医生,他和杨某一块儿走出饭店,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十分左右,第二天早上七点,有人在小区北门看见张某躺在地上,不动了,送去医院抢救无效,死因是头部受伤,加上酒精中毒,还有心脏问题,这几个因素一块儿,让他呼吸和心跳都停了。 法院判杨某赔钱,因为他最后陪着张某,看见张某流血,没送他去医院,也没叫救护车,张某出事之后,他还关了手机,不接电话,这种态度就是放任不管,就算没劝酒,也脱不了干系。 另外两个人,段某某和孟某某,法院说他们不用赔,段某某根本没喝酒,走的时候张某还好好的,孟某某虽然喝了,但没劝酒,也没见他有什么异常,那时候没监控,也没录音,没法证明他们能想到会出事,所以法院觉得,他们真管不了。 这个案子有个实际的问题,饭店包间里没装摄像头,老板只能凭自己看见的说,很多小饭店都这样,出了事全靠人嘴上说,万一有人喝多了出事,谁也说不清到底发生了啥。 现在很多人聚会还是爱劝酒,觉得不喝就不够意思,可法律越来越严,你只要在场,能管却没管,也可能要担责任,这个案子在河南影响挺大,以后不少人会留意,喝多了别撂那不管。 张某家人起诉要了五十二万八千赔偿,法院全都支持了,不是说死者一点责任都没有,而是杨某的做法太不负责,法院没把所有过错都算在死者头上,也没让别人来顶锅,就盯着一个关键点,谁最后在现场,谁最有能力帮上忙,谁就该担这个责。 如果饭店有人出来瞧一眼,或者随口说一句你朋友流血了,要不要送医院,也许事情就不会这样,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琢磨,是不是该让餐馆对喝多的客人多留点心,毕竟人命关天,不能全指望朋友自己想着。 以后遇到这种事,微信聊天记录、付款时间、离场时间这些证据越来越管用,谁最后发的消息,谁什么时候结的账,谁先走的,都能说清楚谁该担什么责任,科技帮不上忙的时候,人就得自己留个心眼。 张某一个人倒在小区门口,没人知道他最后那会儿经历了啥,家人只想要个说法,法院给了,可这代价太重了,一场饭局,三个人好好的,一个人没了,还有一个得赔钱,谁都没料到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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