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要卖房赶走病重父亲!”留学女儿为钱要卖房,全然不顾重病卧床、居无定所的父亲

欣姑娘耕耘 2025-10-30 15:13:32

“女儿要卖房赶走病重父亲!”留学女儿为钱要卖房,全然不顾重病卧床、居无定所的父亲,甚至将其告上法庭。这究竟是经济所迫还是亲情早已消散? 2008年珠海一对夫妻经过多年的打拼,终于攒下了一笔钱购置了一套80平方米的温馨小窝。那时候夫妻俩想着,这房子就是他们一家幸福生活的港湾。 两年后夫妻俩做出了一个在当时看来或许只是出于疼爱孩子的决定,将这套房产的产权登记在了年仅6岁的女儿小美名下,那时候的小美还懵懂无知,根本不知道这套房子背后承载着父母怎样的爱与期望。 2013年夫妻俩感情破裂选择了离婚,但当时这套房产并没有被纳入分割范围,小美则跟着母亲生活居住在了另一处房屋,小时候的小美偶尔还会和父亲见见面,可到了12岁之后她和父亲之间基本就断了联系。 时间飞快转眼间到了2025年。此时的小美正在国外留学,留学的生活看似光鲜亮丽可背后却有着不为人知的经济压力,小美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些捉襟见肘,于是便把主意打到了那套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上,她心想把房子卖了自己的经济压力不就解决了嘛。 可当她回到国内看到父亲还住在那套房子里时,心里就犯起了嘀咕。此时的父亲在2010年的时候突发脑梗落下了二级伤残,左上肢和左下肢肌力都为0级,只能长年卧床生活起居都需要人照顾,而且父亲名下也没有其他房产这些年一直是由姐姐,也就是小美的姑姑照料着居住在这套涉案房屋里。 小美没有多想直接向父亲提出了卖房的要求,让父亲腾出房子。父亲自然是一万个不愿意,他觉得自己如今这个样子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女儿怎么能这么狠心呢。双方协商了很久始终没有达成一致。小美一气之下竟然将父亲和姑姑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返还房屋。 法庭上小美一脸坚定地陈述着自己的诉求,她觉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自己就有权利处置。而父亲则满脸无奈和痛苦,他不明白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怎么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法院经过详细的审理和调查,最终做出了判决。法院认为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小美名下,但房子是由父母出资购买的,小美在6岁时获得登记这属于“基于亲子关系的纯获利益行为”。如果小美仅仅凭借产权证就要求父亲腾房,这明显违反了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而且父亲现在患了重疾又没有住所,小美作为女儿有义务履行赡养责任。小美以留学资金需求为由驱逐父亲这违背了《民法典》第8条“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的规定。另外姑姑照顾弟弟属于家庭互助,并没有侵占房产的恶意完全符合伦理道德。 最终法院驳回了小美的全部诉讼请求,允许父亲继续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姑姑为了感谢法院保障了父亲的晚年安宁,还特意送来了锦旗。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珍惜身边的亲人,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如果觉得这篇文章有道理,就点赞、转发吧,也欢迎关注我,一起探讨更多有温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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