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起“抢金店”,从头到尾没半点劫匪的狠劲,全是37岁男人曹某藏不住的绝望——根本不是抢,是故意“自投罗网”。 无业的他闯进金店,拿榔头砸柜台却不碰一件金饰,砸得慢悠悠的,半点不急着抢。店长喊来保安,俩人手执月牙叉叉过去,他连反抗都没有,顺势就倒在地上,全程没伤一个人、没丢一件货。 说白了,他哪是来抢钱的?是走投无路了,想用最笨的办法求个“免费吃住”。比起那些伤天害理的劫匪,他这“不伤人、不抢物”的操作才最戳心——得被逼到多绝境,才愿意用坐牢的代价,躲掉现实里的活不下去? 你们觉得,他这是走投无路的无奈,还是用错了最蠢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