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一男子订婚给女方彩礼,加上金条一共花了60多万元,没想到两人仅同居了4

静听心雨 2025-10-26 23:15:55

江西抚州,一男子订婚给女方彩礼,加上金条一共花了60多万元,没想到两人仅同居了4天,女方就悔婚,男子没办法就和女方商议退婚,不料女方却只想退一半彩礼,男子只好将对方告上了法院,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大象新闻 今年2月,38岁的吴先生在家人和媒人的撮合下,认识了同为江西抚州金溪县户籍的周小姐。 相处不到一个月,两人就办了订婚,3月5日那天还弄了个热闹的仪式。 仪式上,吴先生一下子掏出了38.8万现金彩礼,见面礼6万,还给周小姐家里长辈包了5.7万红包;为女方本人还送了价值7.02万的金条和3000元的戒指,差不多花了60万。 订完婚,吴先生去了浙江宁波打工,俩人一人南一人北。 4月25日,周小姐突然跑到宁波来,“考察”同居生活,结果呆了4天就说:我不想结婚了。 4月29日她回了金溪。 吴先生赶紧要退婚,还想拿回所有彩礼,周小姐却只肯退一半。 两人谈不拢,吴先生只好上了法院,把周小姐和她爸妈都告上去。 金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说,俩人根本没领证,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男方要返还彩礼,法院就应支持。 法官把那些给长辈的红包、节日礼、媒人费都算作普通赠与,不认作彩礼;把38.8万现金和彩礼性质的6万见面礼、以及金条和戒指一并认定为54万多元彩礼。 至于那4天小打小闹的同居,法院觉得谈不上长期稳定关系,不能因此减少返还。 女方说吴先生隐瞒收入、还有外债,也说他父亲要拿彩礼给儿子开店,法庭都没当回事。 最后,法院判周小姐返还90%的彩礼,也就是48.7万左右,还得把金条和戒指一并交回。 判决一出,引得不少人唏嘘:这么大的事儿,仅仅同居4天就黄了,男方要蒙受近50万损失,真是心疼他的腰包。 这事给大家提个醒:结婚前不要冲动给大额彩礼,要多点了解对方是否合适,相处好了再商量结婚的事情,不然一下子给大额彩礼,一旦对方几天说不合适就退婚,这样子吃亏的就是自己。 如果有大额转账一定要留好支付凭证,标注好用途,不要全部给现金,这样子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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