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门办事,两个同事搭他的便车也一同前往。男子在高速路上时,因为向右打方向盘过急,出了车祸。 男子和两个同事都受伤了,其中一个同事因为没有系安全带伤的最重,成了十级伤残。后面这个同事把男子起诉了,要求男子承担他的医药费和其他损失。 男子觉得委屈,我让你免费坐车,是帮你,怎么一出事就都是我的责任了?再说如果不是你不系安全带,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 法院判决,男子因为不规范驾驶,导致的车祸。所以男子需要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赔给同事十几万。事后,两人都没有上诉。 有网友说,有同事天天蹭我的车,也不好意思说。看来以后不让她坐了,好人难当啊! 这个事呢?法律上判的没错,因为是男子的原因造成的车祸。但是从情理上看,人家免费让你坐车,是人家人好。如果出事了,可以自行商量,没必要起诉到法院。 虽然两人都没上诉,但是我估计他们如此以后也是陌生人了。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