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男子未婚未育,去世后,他的大姐、二姐公证后继承其遗产,二姐的儿子整理遗物时发现舅舅留下一份 遗嘱,房子、股票、银行存单都归他一人继承,于是,男子把遗嘱照片发给母亲,由母亲转给大姨,不料,大姨不认可,认为遗嘱里“外甥”写成了“外孙”,“李炯”写成了“李烔”遗嘱应当无效,法院判决有亮点。 别以为大姨的理由站得住脚,法律压根不看这些“表面功夫”。 法官看得明白,舅舅没外孙,亲戚里也没叫“李烔”的,再加上上海话里俩词发音近,错字根本藏不住真实心意。 更关键的是,外甥发现遗嘱两天就微信表态接受,60天的法定期限卡得死死的,聊天记录就是铁证。 公证算啥?没遗嘱时法定继承才管用,有了合法遗嘱,法定继承就得靠边站。 这官司哪是争错字,分明是争人心。亲情在钱财面前脆得像纸,舅舅生前念着的情分,反倒成了姐妹反目的由头。 其实写遗嘱不用怕不完美,能说清真实想法就行,但接受遗赠一定要及时表态。
上海张先生终身未娶、无儿无女,去世后姐姐们公证平分了他的遗产。可外甥李炯整理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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