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版东郭先生和狼!”四川凉山,一女医生被医院送去深造3年,双方有言在先,女医生结束学业后必须在医院工作8年,这3年,医院会给女医生发放36.5万多元工资,如果女医生跳槽,不但要退还工资,还要赔偿80万,可万万没想到,女医生深造结束第7天就辞职另谋高就,医院愤怒的把女医生告上法庭,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终的判决出乎意料。 三年前,唐某还是医院重点培养的青年骨干医生,年仅32岁,却已经在妇产科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那时,医院为提升整体医疗水平,决定派出几名骨干医生到成都一所三甲医院进修学习,所有费用由医院承担。 医院领导找唐某谈话时,语气诚恳而郑重:“这次学习机会难得,医院会全力支持你。但我们有个前提——你回来后必须为医院工作满八年。” 唐某当时思索片刻,还是点了头。她出身凉山农村,能有稳定的编制工作已属不易,这次深造更是难得的机遇。 协议签订得清清楚楚:医院承担三年期间的工资及培训补贴共36.5万元;唐某须履行返岗服务期八年。 如提前离职,不仅需退还全部培训期间工资,还需赔偿违约金80万元。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正式生效。 三年的深造期里,唐某确实得到了快速的成长。她跟随省医院的专家学习最前沿的产科技术,还参与了高危妊娠病例的抢救。 她常常加班到深夜,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手术体会和病理分析。她甚至被导师夸奖:“你的技术水平,回到县医院,至少是副主任医师的层次。” 随着视野的开阔,唐某的心态也发生了微妙变化。她开始对原本的小县城生活产生了排斥。 成都的生活节奏、医疗环境、科研氛围,都让她深深着迷。相比之下,凉山那边的设备简陋、病种单一、同事保守,让她觉得“回去是浪费青春”。 2024年6月,唐某顺利结业。仅仅过去7天,她便向医院递交了辞职报告。理由简单:个人发展需要。 这封信像一颗炸弹,瞬间在医院内部引爆。院长气得拍桌子:“这不是出尔反尔吗?合同白签了?我们投资她三年,结果刚回来就走人!” 财务科、医务科、院办同时行动,按照合同要求,要求唐某退回36.5万元并支付80万元违约金,总额116.5万元。 唐某接到通知后冷笑一声:“我深造期间是医院发工资没错,但那也是我凭本事获得的,我不是白拿钱!至于80万违约金,那是霸王条款,根本不合法。” 谈判破裂,医院一纸诉状将唐某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医院方态度强硬。他们提交了当初的培训合同、工资发放凭证、以及派出进修的相关公文。 院方律师慷慨陈词:“被告唐某签字画押,是完全自愿的民事行为。医院投入巨额资金,是对她个人能力的培养。 她回来仅一周就辞职,严重损害了医院的利益,也违背了职业操守。我们要求她按照合同履约——退还36.5万元,赔偿80万元。” 唐某的代理律师则从另一角度发力:“原告的培训合同显然存在不公平条款。 首先,医院并未明确唐某深造期间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其次,80万元违约金显然远超合理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的择业权。此合同部分属无效条款。”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 唐某确实在合同上签了字,医院支出了实际费用,因此唐某需要退还三年期间医院发放的36.5万元工资。 然而,对于80万元的违约金,法院认为该数额明显过高,违反了公平原则,应予调整。最终,一审判决唐某退回36.5万元,并赔偿医院违约金60万元。 这一结果,唐某方无法接受。她不服判决,继续上诉。 到了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庭上问唐某:“你承认自己签过协议吗?” 唐某点头:“是的。” “那你为什么又要否认义务?” 唐某略显激动:“因为我当时并不懂那些条款的真正含义。我只是个医生,不是律师。合同让我绑在医院八年,不准离职,我觉得那是变相的束缚!” 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一审判决。 这场持续一年多的官司,以双方“互不满意”的结局落幕。
“现代版东郭先生和狼!”四川凉山,一女医生被医院送去深造3年,双方有言在先,女医
牧童的娱论
2025-10-13 17: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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