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赶集日,54岁的熊某琴一脚错踩,把新车开成“凶器”,5条人命没了,其中还

筱雅之帆 2025-10-06 07:28:11

湖北利川赶集日,54岁的熊某琴一脚错踩,把新车开成“凶器”,5条人命没了,其中还有 攥着棒棒糖的小女孩。 网上吵着怪她年龄大,可这锅真不该年龄背。她拿证后几乎没碰车,开着刚买三天的新车,就闯入人流密集的集市,连老司机换新车都要适应,何况是新手的她? 更关键的是,驾校只教应试,没有练出“脚不离刹车”的肌肉记忆,紧急时刻才会大脑一片空白。 有驾照不代表会开车,就像有课本不代表能做题。真正的马路杀手,从来不是年龄,而是“拿证不练”的侥幸和“应付了事”的驾考。 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敲了警钟,你们觉得该怎样才能避免这种“拿证即杀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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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47

用户10xxx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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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6 13:34

把这开车的老妇处死也不过为。

用户11xxx37

用户11xxx37

2
2025-10-06 13:15

她女儿女婿都要抓起来!让一个又老又笨的女人开车干嘛?

不畏孤独

不畏孤独

2
2025-10-06 14:17

这不是现场画面,这是让人作恶梦的恐怖片。

不畏孤独

不畏孤独

2
2025-10-06 14:14

现代社会车多了,随之而来驾校增多了,培训出来的新司机更多了。不敢想象,恐怖的恶梦随时都会变成眼前残酷的现实。

用户10xxx16

用户10xxx16

2
2025-10-06 13:46

危害公共安全,死刑!

四季轮回

四季轮回

2
2025-10-06 13:57

交通肇事非故意而造成人员伤亡且情节特别严重者,于情于理都应参照刑案中的过失杀人罪惩处,而不应该只轻惩赔钱和稀泥了事!现在的交通肇事罪的处罚之轻是对人的生命的漠视和生命尊严的贱踏

032仓库

032仓库

1
2025-10-06 14:09

在繁华复杂路段练车,如此丧心病狂

筱雅之帆

筱雅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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