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来治病的,不是来享受的,怎么就把40元的住院费升至1000元了杭州,女子在商场摔倒,向商场索赔 16万,理由是以私立医院的康复费用计算的,但商场不同意,还表示“你把40元一晚的住院费用升至1000元一晚,这样的费用谁承担得起?” 最终商场给了她8000元,让她去起诉,承诺“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给” 事情得从那摊硬币大的水渍说起。轩女士在商场厕所附近踩水摔倒,诊断为髌骨脱位、韧带拉伤,手术很成功但得康复三到六个月。 月薪两三千的零工,确实扛不住医疗费,商场先垫付1万9,后来又加了2万5,态度算实在。毕竟《民法典》1198条写得明白,商场没及时清水渍,安全保障义务没做到位,赖不掉责任 但转折点出在住院费上。19号做完手术,商场发现轩女士把40元一晚的床位换成了1000元的高端病房,没过几天就欠费8000元。 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治病不是住酒店,合理诊疗该报,但超出必要范围的消费,凭啥让别人买单? 之前有超市摔倒的案子,法院都明确说了,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合理范围”内的,不是要兜底所有开销。 更离谱的是后续索赔。轩女士直接要16万,理由是私立医院康复每月要1到2万。可问题是,康复费用得讲合理性吧? 她自己做零工的收入水平,平时看病会选这么贵的私立康复机构吗?说白了,这就是把“商场有责任”当成了“商场该包圆”,把合理索赔变成了狮子大开口。 商场的反应反倒透着理性。先是拒绝无理由的16万索赔,强调“法院判多少给多少”,这不是推诿,而是守住了责任的边界。 后来见轩女士没钱起诉,又借她8000元,给300元住酒店,甚至承诺垫付8000元律师费让她告自己。 网友说“头一次见被起诉人给钱请人告自己”,但这恰恰是最聪明的做法——与其陷入无休止的扯皮,不如让法律来定分止争。 这里必须说个关键问题:责任和赔偿从来不是一回事。商场没清水渍,承担主要责任没毛病,但轩女士作为成年人,走路不看地面,自身也得担10%到30%的责任。 更重要的是,赔偿只覆盖“合理损失”高端病房、私立医院的天价康复费,明显超出了这个范畴。要是这样都能赔,岂不是鼓励所有人出事就往高消费里扎? 其实这事儿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维权得有底线,担责得讲边界。受伤了要赔偿天经地义,但不能借着“对方有责任”就漫天要价、过度消费。 商场的做法也值得点赞,既没逃避该负的责任,也没纵容不合理的要求,用“请你起诉我”的方式,把问题交给规则解决,比闹来闹去高效多了。 现在轩女士拿着商场垫的钱准备起诉法院最终会判多少还不好说,但有一点肯定没错:法律护着合理维权的人却不会惯着得寸进尺的人。 你觉得轩女士的16万索赔合理吗?要是遇到这种事,你会支持商场的做法还是觉得该多赔点?
“你是来治病的,不是来享受的,怎么就把40元的住院费升至1000元了杭州,女子在
庞德谈趣事
2025-10-02 13: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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