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寒心了!”男子的父母离婚后,他跟着母亲到重庆生活,不料26年后,父亲得了癌症,生前特意立下遗嘱,所有财产交给自己的姐姐,姑姑压根没有通知男子,事后男子得知后,气愤得向姑姑讨要父亲的骨灰,姑姑却不愿意交出,双方最后只好闹上了法庭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辽宁抚顺的一场官司,让“骨灰”这个承载着思念的物品,成了法理与情理的焦点。 高某在10岁那年因父母离婚,他随母亲迁往重庆生活,父亲则留在抚顺,虽父子俩相隔千里,但父亲按月支付的抚养费,成了维系联系的微弱纽带。 这一别便是25年,2025年初,父亲因癌症晚期病逝的消息,高某却是事后才知晓,姑姑早已以“父亲无儿无女”为由,独自签署手续、操办了后事,连一句通知都没有。 得知真相的高某,他找到姑姑,希望拿回父亲的骨灰、骨灰安放证,以及银行卡、医保卡等遗物,却遭到拒绝。 姑姑不仅声称这些物品已丢失,连骨灰存放在哪里都不愿透露,这让高某连给父亲磕个头、寄托思念的机会都成了奢望。 多次协商无果后,高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属于自己的权利。 一审过程中,由于高某无法提供骨灰具体存放地点的证据,法院以“客观上难以实现诉求”为由,驳回了他的请求。 高某没有放弃,他不甘心与父亲的最后联结就此断裂,四处奔走打听,终于发现父亲的骨灰被姑姑寄存在当地一处公益性公墓,并立刻向二审法院申请了保全。 二审庭审上,姑姑拿出两段视频,辩称高某父亲生前曾表示要与儿子断绝往来,后事交由自己处理,试图证明行为“符合遗愿”。 法院的判决清晰而坚定,最终,二审法院改判,要求姑姑限期将父亲的骨灰返还给高某。 这场官司的落幕,远不止是一份判决那么简单。 它不仅明确了法律对近亲属祭奠权、继承权的保护,子女作为法定第一顺位亲属,其权利不应被他人随意剥夺,更道出了亲情中最朴素的道理。 即便父母离婚、岁月疏离,血脉联结也不会消失,旁人更不该以“遗愿”为借口,阻断子女与父母的最后联结。 姑姑的行为,看似是“替兄尽孝”,忽视了高某作为儿子的基本权利。 而高某的坚持,不仅是为自己争取祭奠父亲的机会,更在提醒所有人:亲情从不是可以随意掌控的“私产”,法律会为血脉兜底。 而对逝者最好的告慰,是让所有爱着他的人,都能拥有一份寄托思念的权利。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信源:新派新闻2025年9月25日
姑娘回家吧!就因为一巴掌,让女儿把房间让给侄子,重庆这姑娘16岁离家,整整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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