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徐州,一名男子刷短视频时看到有人直播卖“安宫牛黄丸”,声称是祖传秘方,药效

上海姚哥 2025-09-16 14:50:18

在江苏徐州,一名男子刷短视频时看到有人直播卖“安宫牛黄丸”,声称是祖传秘方,药效比药店还好。男子心动下单,花了5200元买了6粒。谁知服用后不但没见疗效,反而头晕恶心,连续呕吐。经检测,这药丸竟是假药。男子立刻起诉卖家,要求“退一赔十”,即退回货款并赔偿5万余元。结果,法院的判决却让人大跌眼镜:只判退钱,不支持十倍赔偿。为什么? 案发于2023年,徐州男子楚某平时爱刷短视频,也常买些所谓保健品。一天,他在一场直播里看到卖家曾某正在推销“安宫牛黄丸”。直播间里,曾某口若悬河:“这可是祖传配方,全是真材实料,只有直播间能买到。药效比药店里的还强!” 楚某被吸引了。他私聊后加了曾某微信。曾某发来药丸和包装的照片,但包装简陋,没有厂家、批准文号,连生产日期都没有。楚某心存疑虑,问:“这药靠谱吗?”曾某却斩钉截铁:“绝对靠谱,我自己做的,比药店更灵!”最终,楚某花了5200元买下6粒,快递到付。 快递到手后,楚某打开包装,发现盒子上写着“含犀角成分”,却看不到任何合法信息。他还是决定试吃。没想到,吃下两粒后,不到半小时,他就头晕、恶心、呕吐三次。这让他意识到问题严重。 楚某翻查包装盒,确认无任何正规标识。他再次质问曾某,对方却冷笑:“就是我自己做的,你早知道的,现在装什么无辜?”无奈之下,楚某将药丸交市场监管部门检测。结果显示:假药。 楚某心有余悸,立刻要求曾某退还货款5200元,并按“退一赔十”赔偿52000元。然而曾某拒绝沟通,还把他拉黑。楚某只得将曾某告上徐州市铜山法院,主张《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十倍赔偿。 法院审理时,调取了双方聊天记录。记录显示,曾某多次明确表示“药是自己做的,与药店不同”,包装照片也清楚显示没有厂家、批准文号。 法院认为:楚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具备基本辨别力。他明知可能是假药仍然购买,这已经属于“知假买假”。因此,法院判决曾某退还楚某购药款5200元,但驳回52000元的赔偿请求。 第一,《药品管理法》。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1条,药品生产必须取得许可证。曾某无证生产,药丸没有任何合法信息,属于假药。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115条,销售假药可被处以货值金额15至30倍罚款,不足10万按10万计算,即曾某可能面临150万起罚款。若构成犯罪,还可能被追究生产、销售假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二,《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楚某援引食品安全法要求“退一赔十”。但这里有关键前提:消费者必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且属于生活消费。 法院认为,楚某明知药品无正规来源,却仍然购买试用,不属于“正常消费者”,因此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第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同样,消费者要主张“三倍赔偿”,也要证明存在“消费欺诈”。但曾某明确告知“是自制的”,不存在刻意隐瞒,故法院驳回了该请求。 消费者要提高警惕,药品必须通过正规药店或医院渠道购买,认准“批准文号”,避免因贪图便宜或轻信宣传而掉入陷阱。 平台要承担责任,直播平台应加强审核,对涉及药品的宣传严格把关,杜绝违法售卖。监管要持续发力,假药涉及公共安全,相关部门不仅要处罚,还应加大普法宣传,提高大众辨识力。 楚某最终拿回了5200元,却没得到期望的52000元赔偿。这场闹剧提醒人们:买药不是买零食,知假买假不仅害己,还可能让维权失去法律保护。 当假药与侥幸心理交织时,最受伤的往往是消费者自己。法律的态度已经明确:惩罚性赔偿保护的是守法消费者,而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冒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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