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七旬老人在家人陪同下游西湖,趁着家人买票,独自一人来到景区石凳歇脚,不料

文人学社 2025-09-16 09:53:47

杭州,一七旬老人在家人陪同下游西湖,趁着家人买票,独自一人来到景区石凳歇脚,不料,老人突然身体失去平衡,后仰摔倒,最终不幸离世。家属认为石凳缺乏靠背和防护措施,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77万元。景区辩称事发地并非核心游览区,且老人摔倒可能与自身健康及无人陪同有关。 2024 年 3 月,七旬老人施某跟着家人来西湖游玩,家人去购票时,她独自走到步道旁的石凳坐下,没过几分钟就向后倒在了河岸的草地上。 景区安保人员很快发现异常,立刻通知了老人的家人。家人赶到后马上拨打急救电话,老人被送往医院,诊断结果是颈椎骨折。手术治疗后,老人在 3 月 29 日出院,这期间花了 6 万多元医疗费。 当天,她转去另一家医院继续治疗,检查发现还患有多脏器功能衰竭、心肌梗死等疾病,需要靠呼吸机维持生命,这里的医疗费和陪护费加起来有 35 万余元。 直到 11 月 8 日,老人出院当天不幸离世。 今年 1 月,老人的儿子小金把景区运营方告到法院,一开始提出 77 万余元的赔偿要求,后来变更为 28 万余元,包含死亡赔偿金、医药费、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费用。 他觉得老人休息的石凳高度约 40 厘米,背后没有护栏,旁边桥下还有流水,却没看到安全提示标志,老人坐下后本能后倾才摔下去。 景区方面回应,事发地不是核心游览区,而是停车场到景区大门的步道,步道两侧本来就有石护栏,已经起到防护作用。 监控显示当时太阳很大,可能让老人产生眩晕,她是找地方坐下后症状没缓解才摔倒的,这该算意外事件。而且事发后保安第一时间响应,协助救护车顺利到达,已经尽到辅助义务。 景区还提到,小金没法证明老人的死亡和摔倒有直接关系,出院记录里的多项诊断也没直接指向死亡原因。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游步道上的石凳本身就是为了安全防范设置的,不用另外加设安全提示标志。 景区管理方已经尽到了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小金提出的赔偿依据不够充分,最终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原告承担。 这场意外也让人看到景区在安全管理上的日常投入。 西湖景区一直以 “西湖无小事,西湖不出事” 为准则,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节日期间还会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力量安排,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遇到游客需要帮助时,工作人员也会第一时间伸出援手,从寻找走失人员到归还失物,这些点滴行动都在为游客安全护航。 意外的发生总让人惋惜,而从这样的事件中厘清责任边界,能让景区更清楚安全保障的重点,也能提醒出行的人们多留意自身和同行者的状况。 安全从来不是单方面的事,景区的规范管理、家人的细心照料、个人的注意防范,各方合力才能让每一次出行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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