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外卖小哥接到配送鳄鱼的订单,鳄鱼用尼龙袋装着,配送费26元,商家告诉小

茂彦学法 2025-09-08 18:02:13

广东广州,外卖小哥接到配送鳄鱼的订单,鳄鱼用尼龙袋装着,配送费26元,商家告诉小哥鳄鱼是死的,客户催的急,赶紧送。小哥把尼龙袋扛上电车后立马出发,谁料,车骑到半路,鳄鱼突然“复活”,开始翻滚,挣扎间从电车掉下,小哥吓坏了,意识到被骗,赶紧联系商家,他叫小哥用脚踩鳄鱼。小哥照做后还是不管用,鳄鱼多次掉落把袋子磨破,还把小哥的鞋子抓坏了。接下来发生的事一波三折。 关先生是一名外卖小哥,2025年9月5日,他在某平台接到一个订单,是配送鳄鱼的。 关先生看到12公里的路程配送费就有26块,他觉得挺划算,于是欣然前往。 去取货时,关先生看到鳄鱼是用尼龙袋装的,商家告诉他,鳄鱼是死的。 关先生又看了一眼尼龙袋,发现一动不动,以为真是死鳄鱼,就没出声。 商家看关先生没意见,接着说到,客户那边催得急,你赶紧送,说完,他还提醒关先生,我点的是一对一专送,你可别半路又接单。 关先生跟商家保证,没送完他这一单不会再接第二单。 之后,关先生把尼龙袋提起来放到电动车踏板上,就出发了。 一路上,还算顺利,鳄鱼一动不动,关先生一路往前,离目的地越来越近。 没想到,就在他离目的地只有3公里左右的时候,鳄鱼突然“复活了”,它开始在尼龙袋里剧烈地翻滚。 关先生被鳄鱼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了,不是说鳄鱼是死的吗,难道复活了? 他赶紧加大电车速度,想要赶紧把货送达,无奈,鳄鱼晃动太剧烈,挣扎间直接从脚踏板上掉下来。 关先生赶紧停车,把鳄鱼抗到脚踏板上继续前行,可由于鳄鱼动得太厉害,他刚骑车没多久,鳄鱼又从电车脚踏板上掉下来。 关先生火了,打电话质问商家,为什么鳄鱼是活的,你却跟我谎称鳄鱼是死的? 商家告诉关先生,用脚踩住鳄鱼,鳄鱼就不会动了。 关先生虽然有些害怕,但是考虑到鳄鱼是装在袋子里应该不要紧,所以按照商家的话,死死踩住鳄鱼。 但是,由于鳄鱼剧烈挣扎、晃动,之后还是不断掉落,挣扎中还把关先生的鞋子抓破了。 鳄鱼第 四次从电车上滚下来的时候,由于是下坡路段,车速比较快,尼龙袋磨破了很多个口子。 关先生意识到继续配送,很危险,所以选择报警,而此时,商家也以“货物丢失”为由报警。 报警后,客户得知情况,表示不再需要这条鳄鱼,让关先生送回商家处。 关先生觉得很郁闷,但出于工作认真负责,他还是坚持要把鳄鱼送回给商家。 不过,在他把鳄鱼送回途中,鳄鱼由于剧烈挣扎继续掉落,这一次袋子的破口更大。 关先生觉得危险,不敢徒手处理,只能再次报警,交警很快安排人员帮忙把鳄鱼运到空旷处,等待商家处理。 事后,关先生说早知道是活鳄鱼用尼龙袋包,给26块钱肯定不接单。 商家却耍赖说,他没说过鳄鱼是死的,还说平时都这么用尼龙袋送,没出过事。 但平台却说商家没备注,骑手知道是鳄鱼后也没取消订单,双方都违规了,已经教育了他俩,以后会多宣传不能违规运货。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个事件呢? 1、关先生和商家之间形成了口头合同。 《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商家与关先生形成运输服务的口头约定,属于合同订立范畴。 商家故意隐瞒鳄鱼是活体这一关键事实,骗关先生说鳄鱼是死的,致使关先生在不明风险的情况下接单。 运输途中,关先生遭遇鳄鱼“复活”带来的一系列麻烦,鞋子被抓坏,还担惊受怕。按照此法条,商家违背诚信原则,理应赔偿关先生的损失,比如鞋子的费用以及精神上受到惊吓的合理补偿 。 2、商家仅用尼龙袋包装鳄鱼,违反了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运输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虽然鳄鱼并非法条中明确列举的典型危险物质,但活体鳄鱼在运输中存在不确定性,有伤人风险,可类比危险物质管理。 商家仅用尼龙袋包装鳄鱼进行运输,没有采取规范的安全措施,违反了危险物质运输相关规定。尽管未造成严重后果,相关部门仍可依据此法条,视情节轻重对商家予以相应拘留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 在这个事件中,鳄鱼把关先生的鞋弄坏了,还耽误了他干活,后来警察帮忙调解,商家赔了关先生200块钱,俩人最终和解。 这200元虽说可能没法完全弥补关先生的损失和糟心的经历,但好歹是有了个解决结果。 这事儿也提醒大家,作为商家,别骗人隐瞒风险,运活鳄鱼得按规矩来;而身为骑手,在遇不对劲的单时别硬接,有事找警察帮忙。 对此,大家怎么看?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关注@猫眼学法 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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