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民警,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出售,以80元/条售卖获利5万元,一审获刑1年8个月。
该民警系投案自首,退出违法所得,欲争取缓刑。法院认为情节特别严重,不宜适用缓刑,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1年8个月。
福建一民警,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出售,以80元/条售卖获利5万元,一审获刑1年8个月。
该民警系投案自首,退出违法所得,欲争取缓刑。法院认为情节特别严重,不宜适用缓刑,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1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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