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未满14岁女生,放学回家后,就离家出走,第2天上午才回家,母亲发现后,就查看她的聊天记录,结果发现,她被一名男子约出去,还开了房,母亲报了警,发现这名男子是卫生院的医生,而他确实和自己的女儿发生了事情,后来还发现,这个医生还和另一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孩,有3次发生事情,这个母亲很气愤,就要求他赔偿215.2万。
澎湃新闻报道,2023年9月21日的晚上,小来放学回家,一回到家就背着家人,偷偷跑出去,一个晚上没有回来,母亲知道自己的孩子长大了,又是叛逆期,说话总不爱听。
现在离家出走也不告诉家人一声,那天晚上,她担心了一个晚上,就害怕女儿在外面遭遇不测,或者被坏人害了。
第2天醒来,她忙完家里的活,就打算去找女儿,看看女儿晚上到底去干什么了。
可她还没有去找,女儿在第2天上午就回来了,看到女儿平安无事,这个母亲松了一口气,但她看女儿的表情,发现女儿有事瞒着她,她有预感,前一天晚上女儿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的女儿就快14岁了,正是叛逆期,这个时候要问女儿一些事情,还没开口就会被女儿顶回来。
要想知道女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还得偷偷地观察女儿,她先从女儿的聊天记录入手,女儿出去,肯定是有人约她出去的,她就想看看到底是哪个朋友约她女儿出去,如果是在女生家过夜,她也好放心一些。
结果,她一查看女儿的聊天记录,发现女儿和一名成年男子聊天,而且聊天的记录非常暧昧,不回家的晚上,就是和这个男子去酒店开了房。
这位母亲当然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于是赶紧问女儿前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女儿支支吾吾,大概地说了一下发生的事情。
果然不出所料,这位母亲已经清楚女儿到底发生什么了。
不过她还没有马上报警,她在做女儿的思想功课,如果女儿不配合她,那个男子也不承认,那么就算报警也没有用。
经过她轻声细语地劝女儿,她女儿终于愿意把事情说出来,这个母亲才在2023年的9月28日报了警。
当天这个母亲也带她去医院检查,发现她女儿作为女孩的膜已经破裂了。
民警找到了那个男子,结果那个男子的身份让人大吃一惊。
这个男子竟然是一个镇卫生院的医生,他是刘某,但是刘某却否认了这件事情,他承认了那天晚上,确实和小来开了房,但是他们是穿着衣服分床睡的,并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民警对此进行了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竟然发现了另一名被害者小廖。
而且小廖的遭遇更加糟糕,在2022年的8月到2023年的6月17日,刘某就和小廖有三次发生了事情。
更糟糕的是,刘某和小来,还有小赖,发生事情的时候,小来和小赖都没有满14周岁。
小来的母亲看到这个刘某如此可恶,她知道她的女儿和小廖只是开始,如果这个刘某没有得到严惩,那么受害的未成年女孩会更多,她不愿意让刘某逍遥法外。
她不但希望刘某受到刑事的惩罚,她还要求刘某赔偿215.2万。
那么刘某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首先,小来的母亲为何要215.2万的赔偿呢?因为这件事,对小来的身心健康以及精神状态,并且对以后的人生,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她们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些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一个未满14岁的女孩来说,确实是一个比较大的损失,女孩可以要求赔偿。
其次,刘某侵害的这两名女孩都是未满14周岁,所以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刘某犯罪的事实是很清楚的,并且证据也充分,因此法院判决,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且赔偿286.24元。
但是刘某不服提起了上诉,刘某的父亲,是一名检察官,他作为刘某的辩护人,通过一番努力,二审法院判决,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那么你对刘某的行为有何看法呢?
烟火
这个辨护人不用避嫌的吗?
真爱难求 回复 08-08 07:50
辩护人 也就是律师 他又不是以法官的身份辩护
用户10xxx84
在职检查官能做犯罪儿子的辩护人?
用户97xxx55 回复 08-08 03:34
允许公职私用?检察官不用避嫌?
无常 回复 用户97xxx55 08-08 09:36
这是辩护不是办案,法律是这么说的。
用户81xxx18
赔偿286.24元?孩子的一生就这个价值?
清亮 回复 08-07 19:07
一个膜的价钱
X飘X 回复 08-08 08:41
这个女孩自愿的~要不是未成年,刑都判不了~不自爱就是这个价~
相识是缘
胡编乱造之文
无常 回复 08-07 19:18
真事,今年湖南蓝山县的
专业怼口嗨
俩未成年女孩,才6年?
用户10xxx51
乱七八糟法院判赔286元
蒲公英
最后配上三张图的,都是ai帝
爱上幸福的猪
检察官,
用户14xxx95
赔偿286.24元?
义乐
就刑事辩护而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其近亲属担任辩护人。因此,警官、检察官与法官以及其他公务人员(官员)为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以及叔侄姑妈姑父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担任辩护人,这符合法律的明文规定。
贵族老爹只骂舔狗
强奸两个少女才判6年?[点踩][点踩][点踩]
dd 回复 08-08 08:30
啊对对对,都是强奸[得瑟]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贵族老爹只骂舔狗 回复 dd 08-08 10:19
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无论女方同意与否!
飞龙在天
是真事
用户10xxx94
原判是8年,二审改为6年。培那么钱可以了,顶于买罪了,你以为谁啥吗?在然说了,刘某并未对两个女孩进行强迫,打骂,虐待等恶劣行为,所以人家辨护人有情可原。
密风细雨
这名检察官是否该下岗了
用户10xxx56
应该重判,判8年改为6年,这明显是关系吗,必须追查相关责任人
用户50xxx72
凭本事炮妞!就是年纪没有到法定年龄!
马到成功
没收作案工具再判刑才对吧
用户10xxx63
判他的刑可以,动不动就要赔几百万,又不是马云,正常人哪个有那么多钱
用户11xxx03
小编确定是286.24元?
天下弟一大傻
神经错乱是篇者
用户10xxx47
瞎编什么,瞧你写的啥玩意儿
无常 回复 08-07 19:17
真事,湖南的😂
^&★
怎么现在读书多的人都有一部分不正常的呢[捂脸哭]
用户12xxx28
刘某父子俩都是畜牲,尤其是那个老一畜牲,儿子强诱奸多名未成年幼女,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前,杀无赦!身为检查官,还替罪犯开脱辩解,应开除公职。
用户10xxx39
赔偿286.24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用户10xxx89
强奸罪
繁华落尽只留芳华
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医生没有真才实学,都是靠关系或贿赂进去混工资的。
用户10xxx31
编,继续编
用户14xxx78
黄金有价药无价,中国目前最有钱的一个行业。才要这点钱。
山城
这种人渣,毁了几个小女孩的贞洁,留着干什么?应该判死刑。
缘分
人渣
雕刻时光
强奸三名幼女才判六年
dd
14岁了,还啥都不懂?14岁都晓得直播校园暴力,还懂免于刑事责任,你情我愿,强奸?笑话
辉煌
强奸俩未成年幼女判个8年,上诉后变6年,看到它爸职业后我理解了。
大飞
14岁以下入刑了
ILNBA
二百多万那么厉害
零度沸腾
14岁是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属于强奸才裁判6年?
黎明·朝阳
回避原则没有贯彻
用户10xxx40
啥意思?父亲还能做儿子的辩护人?不能避嫌吗
域神 回复 08-08 05:58
法官不能做儿子的审判法官,依法回避。辩护人可以为亲属们做辨护
域神 回复 08-08 06:08
辩护人的资格与为亲属辩护: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人。其委托权限广泛,可委托两类人:律师 特定身份的亲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父母等)、亲友。 “亲友”范围相对宽泛: 这里“亲友”包括但不限于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也可延伸至关系密切的亲戚或朋友。因此: 可以为亲属辩护: 完全合法且常见。
阿宝
编的太离谱,最后赔偿了286元,哈哈
阿白
牛逼,强奸那么多少女才8年,后来又改成6年,公正的判可能无期
用户91xxx01
想知道法官判决陪偿286.24元的标准是怎么来的
绿洲之鹰
检察官的儿子怎么会是强奸犯,说明检察官被带绿帽了
用户15xxx62
赔偿286元?
用户10xxx56
感觉判过了点
域神
辩护人的资格与为亲属辩护: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人。其委托权限广泛,可委托两类人:律师 特定身份的亲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父母等)、亲友。 “亲友”范围相对宽泛: 这里“亲友”包括但不限于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也可延伸至关系密切的亲戚或朋友。因此: 可以为亲属辩护: 完全合法且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