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遛狗没拴绳,咬伤一男子,打狂犬疫苗全部费用下来得2000多,狗主人嫌太贵,扬言:2000多块钱不可能,你讹人!要是给我妈吓坏了,你给我试试,你去起诉吧。男子觉得自己正常索赔,也没多要,却被这样对待,真的太委屈了。 最近孙先生遇上的事,说出来都让人窝火。 好好在路上走着,没招谁没惹谁,冷不丁被一只没拴绳的狗扑上来咬了一口。 这搁谁身上都得气够呛,更让人憋屈的是,找狗主人要医药费,对方的态度简直蛮横到家了。 事情发生在7月初,孙先生正常走路的时候,一只狗突然冲过来扑到他身上,腿上当即就被咬伤了。 被狗咬了可不是小事,狂犬病的风险谁都知道,赶紧去医院处理是必须的。 医生说得打狂犬疫苗和破伤风针,狂犬疫苗要打5针,算下来1610块,破伤风两针404块,加起来刚好2000出头。 这些费用都是医院明码标价的,有单据可查,孙先生一分钱都没多要。 可当孙先生联系狗主人说医药费的事时,对方的女儿在电话里直接炸了毛,说什么“该打疫苗打,该打破伤风打,但你想讹人可不行,2000多块不可能”,还扬言说“报警不管,你去起诉吧”。 孙先生怕对方不信,特意让医生通过微信跟狗主人解释费用明细,可人家根本不领情。 更气人的是,狗主人女儿反过来倒打一耙,说这2000多块把家里老太太吓着了,老太太在医院检查不舒服,还指责孙先生“讹人”。 明明是自己没拴绳的狗伤了人,医药费也是医院实实在在的开销,怎么到了狗主人这儿,受害者反倒成了“讹人”的? 孙先生本来想着好好商量,能和平解决就不闹大,可对方这态度,换谁都咽不下这口气。 后来记者介入,问起遛狗为啥不拴绳,狗主人女儿还嘴硬说“拴了绳”,这话当即就被孙先生戳穿了,当时狗直接扑上来,周围又不是没监控,有没有拴绳清清楚楚。 其实孙先生遇上的这种事,不是个例。 前阵子还有个更让人揪心的案子,一位老人遛弯的时候,被邻居家没拴绳的金毛扑倒了。 那只金毛六十多斤,老人被扑倒后后脑勺着地,颅脑损伤严重,最后没救过来。 狗主人一开始还不承认,说狗没碰到老人,是老人自己后退摔倒的,家属要求赔10万都不肯。 最后法院查了监控,证实了狗扑人的事实,还查明狗主人当天没拴绳,洗完澡就把狗放着自己去河边洗拖鞋了,最终判了狗主人赔43万多。 还有去年上海的一个案子,一只没办证的德国牧羊犬混血烈性犬,在小区里自由乱窜,突然扑上去咬一位女士怀里的小比熊,把小比熊活活咬死了,还咬伤了那位女士的手。 女士因为亲眼看着自己的狗被咬伤致死,精神受了很大刺激,手也被判定为三级暴露,后来连工作都没法做,只能起诉狗主人索赔18万。 要知道那种烈性犬在上海本来就是禁养的,狗主人不仅养了,还不看管、不拴绳,才酿成这种悲剧。 这些事说来说去,都绕不开“遛狗不拴绳”这个根子问题。 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可不少人遛狗就是图省事,觉得自己家狗温顺、不咬人,就懒得拴绳。 平时把狗当宝贝疙瘩,真出了事就翻脸不认账,要么质疑医药费,要么撒谎狡辩,要么就耍无赖让受害者去起诉。 以前遇上这种事,报警往往就是调解调解,想讨个公道得跑法院,又费时间又费精力,有些受害者嫌麻烦就认了,这反而让一些不负责的狗主人更有恃无恐。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今年7月1日新出的规定里说得明白,遛狗不拴绳导致伤人的,狗主人可能要被行政拘留还得罚款。 而且《民法典》早就规定了,违反管理规定没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就像孙先生这情况,医药费有医院单据,狗没拴绳有监控作证,真起诉到法院,狗主人想赖都赖不掉。 要是真遇上被宠物咬伤的事,可别像孙先生一开始那样光想着“好商量”。 首先得第一时间去正规医院处理伤口、接种疫苗,所有收费单据都得留好,这是最直接的证据。 其次,赶紧报警,让警察来固定现场情况,看看周围有没有监控,找好证人。 如果狗主人不配合赔偿,别犹豫,该起诉就起诉,除了医药费,因为受伤耽误上班的误工费、看病来回的交通费,都可以要求赔偿。 要是伤得重或者精神受了刺激,该要的精神损失费也得主张。 养狗是个人自由,但自由不能建立在别人的安全之上,出门遛狗拴根绳,既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狗负责。 真要是没看好狗伤了人,该赔的钱就得赔,该担的责任就得担,耍无赖、倒打一耙根本没用,法律可不会惯着这种不讲理的行为。 希望孙先生这事能有个公道结果,也让更多养狗的人长长记性,遛狗拴绳,这不仅是规矩,更是底线。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 都市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