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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82岁的李大爷,之前觉得老二家离医院近,老二媳妇又勤快,就在老二家住了

河南新乡,82岁的李大爷,之前觉得老二家离医院近,老二媳妇又勤快,就在老二家住了2年7个月。这可把老大急坏了,他觉得自己是长子,照顾父亲是责任,劝老二无果后,竟找了8个人把父亲给抢走了。老三也不甘示弱,觉得父亲大家都有份,也来抢,兄弟为此打架闹到村委。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李大爷却还和稀泥,到谁家就说谁好,让矛盾更激化。村委调解没用,老二和老三报了警,老大被批评教育后问题还是没解决。 据悉,李大爷都82岁高龄了,本应是在家安享晚年,每天晒晒太阳、遛遛弯,跟老伙计们扯扯闲篇,可谁能想到,他却被三个儿子的事搅得不得安宁。 这事得从几年前说起,当时李大爷身体还算硬朗,但毕竟年纪大了,得有个稳定的地方养老。他左思右想,觉得老二家离医院近,万一有个头疼脑热的,看病方便。 而且老二媳妇特别勤快,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对李大爷也照顾得细致入微。所以,李大爷就安心在老二家住了下来,这一住就是2年7个月。 然而,老大心里可不乐意了。他觉得自己是长子,按照老传统,照顾父亲那是自己的责任。他多次去劝老二,让父亲到自己家住,可老二觉得父亲在自己这住得挺好,就没答应。 这天,老大找来了8个人,来到老二家直接把李大爷给抢走了。 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家庭关系和赡养义务的规定。每个子女都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在这个案例中,老大觉得自己是长子就有特殊权利,强行抢走父亲,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也侵犯了老二对父亲正常赡养的权利。 老二在父亲自愿的情况下照顾父亲,是履行赡养义务的一种方式,老大无权强行干涉。 老三一看,老大把父亲抢走了,自己也坐不住了。他心想,父亲又不是老大一个人的,自己也有份儿。 于是,老三也加入到了抢父尽孝中,兄弟三人为此大打出手,闹得不可开交,最后还闹到了村委。 村委工作人员也是忙得焦头烂额,多次调解,可这兄弟三人就是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 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李大爷在这场纷争中,居然玩起了和稀泥。他到老大家就说老大好,到老三家就说老三好。 这李大爷心里,可能是想着多夸夸儿子,就能让儿子对自己更好点,可他没想到,这做法反而让三个儿子争得更凶了。 李大爷的这种行为,虽然看似是一种自我保护,但实际上却加剧了家庭矛盾。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是因为父母的夸赞才去履行。 子女在赡养父母的过程中,都希望得到父母的认可和肯定,李大爷这种两边夸的做法,让每个儿子都觉得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独一无二的认可,从而更加争强好胜。 村委调解无果后,老二和老三无奈之下只好报了警。对老大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他让老二和老三也有机会照顾父亲。 可这老大表面上是答应了,心里却还是不服气。他觉得自己是长子,就应该在照顾父亲这件事上说了算,民警这么一批评,他觉得自己很委屈。 老大明知自己的行为已经引起了家庭矛盾,且民警已经介入批评教育,仍将这种不服气的情绪藏在心里,实际上是一种故意而为的态度。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这种家庭纠纷中的行为进一步恶化,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更严重的侵害,是有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的。 虽然只是家庭内部的矛盾,但老大的这种心态如果不及时调整,很可能会导致矛盾进一步升级。 大家纷纷猜测,是不是李大爷藏着巨额财产,才让儿子们如此疯狂地争抢。不过,据了解,并没有证据表明李大爷有巨额财产。但不管有没有财产,亲情都不应该被利益绑架。 实际上,三个儿子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没有真正坐下来听听父亲的想法。李大爷年纪大了,他最需要的可能不是物质上的满足,而是子女们的陪伴和关爱。 而子女们却为了所谓的责任和面子,争得不可开交,这实在是让人心寒。 从亲情的角度出发,他们也应该放下成见,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听听父亲的真实想法。 毕竟,父亲养大他们不容易,如今父亲年事已高,他们应该让父亲在晚年过得舒心、快乐,而不是让父亲陷入这种无休止的纷争中。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或者您对解决这类家庭养老纠纷有什么好的建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