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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男子的堂哥在换玻璃时手被划伤了,本想着去医院包扎一下,谁知竟然被安排了

江苏宜兴,男子的堂哥在换玻璃时手被划伤了,本想着去医院包扎一下,谁知竟然被安排了住院,医院还开了包含前列腺、膀胱等多项检查单。男子质疑医院过度医疗,可医院却反驳说这些都是正常的检查项目,其是男子堂哥自己同意的。 据潮新闻7月1日报道,朱先生的堂哥朱某在家换玻璃时,手不慎被划伤,伤口较深。后朱某前往医院处理伤口,医生检查完后建议朱某住院观察。 朱先生得知堂哥受伤住院后,出于担心前往医院看望。可当朱先生看到医生开具的两张检查单时,瞬间懵了。 其中一张是手部CT的单子,这倒也在情理之中。可另一张检查单上,却密密麻麻写着前列腺、双肾、输尿管、膀胱、肝、胆、胰、脾等项目。 朱先生顿感无语,堂哥就手受伤了,为什么要做这些无关紧要的检查?于是他去询问了医院的工作人员,谁知对方却轻描淡写地回复说:“如果家属不想做,也可以不做。” 这样的回复让朱先生无比生气,既然可以不做,那为何要开个单子?如果不是这次发现及时,那堂哥不就白白浪费这一大笔费用。 次日,堂哥朱某的伤口稍微好了一点,朱先生陪着堂哥去医院做了CT,结果发现伤口内竟然还有一些玻璃碎渣。 这下朱先生忍不了了,昨天来清创时,医生明明说伤口内已经处理干净,随后才缝合并建议住院观察的。可现在却又说伤口内有玻璃碎渣,医院怎么会如此不负责? 朱先生找医院工作人员讨说法,谁知竟被医生给怼了:“你又不懂这个”。 后来医院联系了朱某,表示已批评了涉事医生,同时表示按照当地卫健委的规定,住院患者需进行常规检查,包括腹部B超、胸部CT等,年龄大的患者还要接受前列腺检查。 朱先生认为,自己的堂哥才34岁,属于青壮年,又不是老人,不需要前列腺检查,医生就是拐着弯的坑钱。 事后,当地卫健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医院会评估患者的具体身体情况,做出与实际需求相符的检查。如果是单纯的手部受伤,并不需要做前列腺以及腹部检查等。 既然卫健委都说明了这些检查并不是必须的,而涉事医生却开了前列腺和腹部检查的单子,这算什么?摆明了就是利用朱先生堂哥的单纯来坑钱。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54条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循医学科学规律,遵守有关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 根据上述规定,以及卫健委工作人员的解释来看,涉事医院的医生行为属于过度医疗。 其实朱先生的堂哥只是手指被玻璃给划伤了,只要将玻璃碎渣取出包扎一下,就连住院都没有必要,除非说是跨省过来的,次日还要检查什么的。 此外,《民法典》第1227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因此,朱先生的堂哥有权要求医院退还不必要支付的诊疗费用。 至于涉事医生在第一次给朱先生的堂哥清创时,未清理干净,导致二次清理,这显然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既然如此,医院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并且免除二次手术清创所产生的费用。 同时,医院还应当对涉事医生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停职、辞退等。 据悉,涉事医生目前已经被停职,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后续会进行相关通报。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潮新闻发布于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