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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男子付了18.8万元的彩礼后,与女子办了婚礼但一直没有领证。然而3个月后

河南,一男子付了18.8万元的彩礼后,与女子办了婚礼但一直没有领证。然而3个月后,女子突然说要出远门散心。男子觉得女子的行为不正常,于是偷偷钻进了车后备箱,结果发现女子竟然准备与陌生男子偷偷约会。男子气得从后备箱爬了出来质问女子,谁知女子将男子骗下车后,直接一脚油门扬长而去,独留男子在原地发泄怒火,而女子回家后,联合了家里人将男子直接拉黑了。 据小莉帮忙6月27日报道,汪先生和女子王某相识于2020年8月13日。二人在2021年10月4日便有了孩子,不过两人并未领结婚证,也没举办婚礼。 直到2025年2月14日,汪先生才给王某补办了婚礼,当时王先生给了王某家18.8万元彩礼。 5月20日晚上,王某突然说心情不好,想要出去散散心。这一反常举动让汪先生心生疑虑,因为此前王某从未单独出去玩过。 在王某开车离开后,汪先生便骑着电动车一直跟随,一直跟到了商场的停车场。王某停完车后去商场买衣服,而汪先生就趁机钻入了车辆后备箱,他想要弄清楚王某到底要做什么。 待王某买完衣服回到车上时,汪先生发了个消息询问王某要去哪,而王某则称要回趟娘家。 途中汪先生从后备箱中听到了妻子的语音导航,发现王某并未向娘家方向开车。之后不久,汪先生听到了王某与陌生男子的通话,王某称还有5公里就到了。 汪先生听到这里,气得直接将后排座椅推了下来,从后备箱钻到了后排,然后质问王某和谁去约会。 王某被汪先生的突然出现给吓到了,她立即将车停在路边,还质问汪先生为何在车上。 汪先生没有理会王某的问题,继续质问王某与谁约会。王某冷静下来后,以在车里说话不方便为由,让汪先生下车。 可等汪先生下车后,王某却一脚油门蹿了出去,一会儿便消失了踪影,气得汪先生原地不停跺脚。 事后,汪先生多次联系王某和她的家人,但被王某她们拉黑了。无奈之下,汪先生求助了媒体并报了警,但因二人尚未领结婚证,所以警方也很难办。 对于汪先生的遭遇,有网友劝说:“别傻了,爱的这么卑微,换来的只能是伤痛。” 还有网友直言:“女方一家都拉黑了男方一家,还是在拿了彩礼后没几个月,要说没问题谁信?”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汪先生该如何维权?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结婚必须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确立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由此可见,虽然汪先生和王某举办了婚礼、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但二人只要未领结婚证,那就不是合法夫妻,二人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情侣关系。 而法律对于同居关系和情侣关系的感情问题,是不予保护的。 其次,汪先生当初给了王某18.8万元彩礼,是为了和王某结婚的。但既然现在二人并未领取结婚证,那就不算结婚。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汪先生有权要求王某返还彩礼。 至于返还多少彩礼,需要结合汪先生与王某的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有子女,是否共同使用了彩礼等综合考虑。 根据报道,汪先生与王某已经共同生活了5年,也有了孩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汪先生是不可能要求退还全部彩礼的。一般来说这种情况能退还一半的彩礼就已经不错了。 最后,如果汪先生还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大概率是没有问题的。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次事件中,出轨的一方是王某,汪先生是无过错方,而且孩子已经超过了2周岁,所以从各方面条件来看,汪先生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概率是很大的。 对于这起案件,您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小莉帮忙于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