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男子承包1800多亩地种果树,辛苦了3年栽种,终于熬到有500亩桃树进入成熟期,眼看着要赚回头钱了。万万想不到,半路杀出程咬金,50亩桃树竟被附近的村民给抢了,直接抢走5万斤桃子,不仅如此,还折断了树枝,现场一片狼藉,工人却无力抵挡来势汹汹的村民。男子懵了,担心这只是开始,害怕他们还会卷土重来,直接报了警。 据海报新闻,6月19日报道:张先生付出的心血,眼看要迎来回报了,意外却发生了。 接到工人电话的那一刻,张先生握着方向盘的手都在发抖。 手机里传来的消息像一记重锤砸在他心上,果园遭哄抢了! 一脚油门朝着果园狂奔,脑子里却还在拼命否认:不可能,怎么会这样? 那可是他倾注了全部身家、熬了无数个日夜的桃园啊! 当车拐进山路,远远望见果园时,张先生的呼吸都停滞了。 原本整齐的金属围网被撕扯得七零八落,50亩桃林里,桃树歪歪扭扭地倒在泥地里,折断的树枝横七竖八,叶片上还沾着新鲜的泥土,像是被践踏后的伤口在渗血。 那些沉甸甸挂满枝头、粉红饱满的桃子,竟只剩下零星几个干瘪的果子挂在光秃秃的枝桠上,无比凄凉。 蹲下身捡起半截断枝,张先生喉咙发紧,眼眶酸胀得厉害。 三年前,他咬着牙抵押了房子,借遍了亲戚朋友,才凑够钱租下这1800多亩山地。 翻土、栽苗、施肥、剪枝,每一个环节都是真金白银往里砸,每一株果树都是他亲手盯着工人种下的。 眼看着漫山遍野的果树从幼苗长成繁茂的林子,开花结果的那一刻,他站在山头掉了眼泪,觉得再苦再累都值了。 可现实却狠狠扇了他一巴掌。 500亩桃树好不容易熬到成熟期,眼看着就能靠着游客采摘和鲜果销售回本,却在即将开园前惨遭哄抢。 从6月10号开始,附近村民就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撕烂围网冲进果园。 工人根本拦不住,这边刚赶走一批,那边又有人钻进来,三轮车、大麻袋全用上了,短短几天就把50亩桃园洗劫一空。 张先生蹲在地上,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泥土。5万多斤桃子,这得是多大一笔损失?更可怕的是,还有450亩桃树挂着沉甸甸的果子,要是这群人继续这样,自己怕是连底裤都要赔进去。 他想不通,都是乡里乡亲,怎么能下得去手?去年修路时,他还主动掏钱拓宽了通往果园的小路,可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掏出手机报警时,张先生的手还在发抖。 他知道,就算警察来了,也未必能彻底解决问题。 只要有人尝到了甜头,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往后怕是防不胜防。 蹲在满地狼藉的桃园里,张先生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傻子,投了那么多钱,熬了那么多个通宵,结果全给别人做了嫁衣。 这件事曝光后,网友对张先生的遭遇深表同情:我们小时候最多偷吃几个 ,现在的人到底怎么了?是饭都吃不起吗,很难懂? 网络太发达了,我们这里也出一单,一群朋友去一个朋友家玩,这朋友家刚好种有几十亩水果,见朋友来了很热情带他们去摘果,后来有一个人拍视频发上网,说这果不要钱,后来带有几万人去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哄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哄抢行为绝不是可以被容忍的小事,无论参与哄抢的是何身份,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参与哄抢的村民,或许在当时的情境下,被贪图小利的心理冲昏了头脑,以为众人一起哄抢,法不责众,便可以逃避责任。 但事实并非如此。 从轻微的情况来说,如果村民哄抢的财物价值较低、情节较轻,按照法律规定,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能还会被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那些情节较重的哄抢行为,哄抢的财物价值较大等待这些村民的将是更为严厉的处罚,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68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就此次事件,被哄抢的桃子有5万多斤,价值较大,符合数额较大的标准,如果能确定在哄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以及积极参与哄抢、哄抢财物较多的人员,他们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这不仅是对其个人的惩罚,更是向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财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广大村民朋友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丢了面子不说,还害人害己! 信源—-《海报新闻》-20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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