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一男子在宿舍睡醒后,发现手机找不到了,室友赶紧过来帮忙,并说看到他梦游时把手机带走了,可能是丢了!于是,他主动帮他电话联系拾到手机的人,对方索要2500元好处费,男子咬咬牙认了,给室友转账,室友转给拾手机者并帮男子取回手机。可蹊跷的是,接下来一个月内,他手机又连续离奇地丢了5次,他光好处费就转出去12800元,都是室友帮忙办的。男子父亲觉察到异常随即报警,真相浮出水面,惊掉了男子的下巴!
据半岛晨报6月14日报道,小王在一个月内手机离奇丢失6次,室友说他梦游时丢失了,帮忙寻找,光给拾得者好处费就12800元,小王父亲觉察到异常报警,真相令人唏嘘!
2025年4月的一天,小王在宿舍睡醒后,下意识地伸手去摸枕边的手机,可他摸索了半天都没找到,他瞬间清醒,扑棱下坐起来,在床铺上翻腾起来。
咦!明明睡觉时放在枕边的怎么不见了?他嘴里不停地小声嘟囔着。
你找啥呢?这么折腾?室友小吴赶紧过来,问是否需要帮忙?
手机、我手机不见了!小王有些着急,手机对他太重要了,没有它寸步难行啊!
别急,你想想是不是丢了?晚上我可见你梦游拿着手机出去了!小吴若有所思地说。
小王听到这话,有些疑惑,自己确实有过梦游的毛病,但已很久没犯了呀。
还没等他细想,小吴又主动提出用自己手机打电话,看是不是让别人拾去了。
果真手机并未关机,有个陌生人接了电话,对方承认拾到了手机,可要还回去必须得给2500元好处费。
小王一听,心里犯起了嘀咕,这钱要得是不是太多了?吴某似乎看出了他的犹豫,在一旁说道:能找回来就不错了,不然手机里的重要资料可就麻烦了。
小王觉得小吴说得有道理,便转给小吴2500元,让他帮忙转给对方。小吴当着小王的面操作转账后,通过微信联系,去帮小王取回了手机。 小王虽心疼那2500元,可手机失而复得,他还是非常高兴,对小吴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 然而,这仅仅是噩梦的开始。接下来的一个月里,类似的事情接连发生。
小王又先后5次手机在他睡醒后离奇丢失,而每次,小吴都如出一辙地告诉他是梦游弄丢的,并且都能联系上“捡到手机的人”。
小王虽然越来越觉得事情蹊跷,可吴某每次都表现得十分热心,劝他别上火,保证能帮他找回手机。
就这样,小王通过小吴,陆续向拾得者转好处费,总计达到了12800元。
多次大额付好处费,小王无力支撑,便找父亲求支援,同时如实说了这离奇事件。
父亲一听,立刻警觉到异常,儿子的确有过梦游症,可同样的事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这不是巧,而是事出反常必有妖!他果断地让小王报警。
民警听了小王对案件的讲诉,迅速展开调查。
民警先是仔细查看了宿舍及周边的监控视频,然而并没有发现小王梦游拿着手机出门的画面。
接着,民警对小吴进行调查,发现用于接收小王转账和转给所谓“陌生人”的微信号,竟然都是吴某本人的。
面对铁证,小吴终于交代了犯罪事实。
原来,他偶然间发现小王有梦游症,而自己那段时间手头拮据,便心生歹念。这几次他都是趁小王熟睡后,偷走他的手机。
然后编造“梦游丢手机”的谎言,再在小王面前假惺惺地好心帮忙,上演了一出出“左手倒右手”的戏码,自导自演骗取小王的钱财。
目前,小吴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小吴因手头拮据,便多次偷小王的手机,这符合盗窃罪的认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盗窃的行为。
而他偷了手机又虚构拾得者要好处费,以这种方式诈骗小王12800元,又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了小王梦游丢失手机并被他人捡到的事实,隐瞒了自己偷走手机并自导自演骗取钱财的真相,骗取了小王12800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至10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本案中,根据小吴诈骗小王12800元,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依法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他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
小吴因一时贪念,自作聪明,6次偷盗手机,并自导自演,利用小王的信任,诈骗128000元,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真是自作自受!
您对此事怎么看? 信源:半岛晨报202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