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对结婚15年的夫妻闹离婚。丈夫是家具装修工人,收入全由他管,妻子打工想买东西都得伸手要钱,两人常因小事争吵。这次因一把凳子动手打架,丈夫提离婚并表示房子可平分,妻子却要求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房子全归她。这一要求令人咋舌,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激烈。
据6月15日重庆天天630报道:一对结婚15年的夫妻,丈夫是个家具装修工人,每天早出晚归,在各个装修工地忙碌着。妻子也跟着丈夫一起打下手,帮忙递递工具、打扫打扫卫生,小两口的日子虽然不算富裕,但原本也还算安稳。
然而,这平静的生活背后,却隐藏着诸多矛盾。丈夫这人比较传统,觉得男人就该管钱,所以家里的收入全进了他的口袋。妻子想买点啥,都得跟丈夫伸手要钱。
有时候,妻子想买件新衣服,或者给家里添置点小物件,丈夫就会唠叨个没完,说这没必要,那太浪费。妻子心里委屈极了,觉得自己辛辛苦苦跟着丈夫干活,却连一点经济自主权都没有。
两人经常因为这些小事争吵。这天,妻子下班回来,累得腰酸背痛,看到客厅里的一把凳子有点松动,就想把它修一修。
她让丈夫帮忙找个工具,丈夫却嫌她事多,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就吵了起来。妻子一气之下,把凳子摔在了地上。
丈夫见状,也火了,冲上去就和妻子扭打在一起。邻居们听到动静,赶紧过来劝架,这才把两人拉开。
经过这一闹,丈夫觉得这日子实在没法过了,提出了离婚。他说:“这房子是咱俩一起买的,离婚的话,一人一半。”
妻子说:“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房子全归我!这么多年,我跟着你吃苦受累,你管着钱不给我花,现在想离婚,没那么容易!”
丈夫觉得妻子简直是不可理喻,两人又吵得不可开交。
妻子觉得自己太委屈了,她跟身边的朋友哭诉:“我跟着他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倒好,把钱攥得死死的,我想买点啥都不行。现在他要离婚,还想分我的房子,哪有这样的道理?”
丈夫也有自己的苦衷,他对朋友说:“我每天在外面辛辛苦苦干活,不就是为了这个家吗?她倒好,动不动就摔东西、动手,这日子谁受得了呢?”
周围的邻居有的说丈夫太霸道,不该把着钱不放;有的说妻子太冲动,不该动手打人。这婚,到底该怎么离呢?
一、关于妻子提出“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房子全归她”这一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的是平等分割原则,同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
妻子不能仅凭自己提出这一无理要求,就剥夺丈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如果妻子坚持这一要求,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不会支持她的诉求。
二、丈夫将家庭收入全部由自己管理,虽然这可能是出于传统观念或者个人习惯,但从法律上来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丈夫长期独自管理家庭收入,限制妻子的经济自主权,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
妻子有权要求丈夫在合理的范围内给予她一定的经济支配权,以保障她的正常生活需求。
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双方在打架过程中造成了对方身体上的伤害,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应该通过理性的沟通和协商来解决矛盾,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
对于这对夫妻来说,如果真的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想要离婚,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财产分割等问题。
双方可以首先尝试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双方也应该反思自己在婚姻关系中的行为,学会相互理解、相互包容,避免类似的矛盾再次发生。
您认为这事,到底是谁对谁错呢?是丈夫太霸道,还是妻子太无理?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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