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婚检医生现在手指在抖。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
化验单上印着女方艾滋阳性,自己却要对着男方说一切正常。
规定写得明白,隐私保护大于天。可走廊那头的新郎,下个月就要带妻子做孕检。
有网友表示:
医生为什么手抖?因为他摊上事了! 这时候无论医生怎么做,他都必然违法。 告诉男方,那是侵犯女病人隐私权。 选择隐瞒,那是侵犯男方生命健康权。 这种时候,医生只能欲哭无泪。
婚检报告领取处张贴告示,说明根据法律规定,婚检结果属于个人健康隐私,医生无权告知他人,医生只对婚检数据的准确性负责,不承担其他责任。婚检双方应自行查看对方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
隐私应该是对社会公众而言,对丈夫明明夫妻双方有忠诚义务,不告知就是违背忠诚,哪里来的隐私?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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