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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嫖成功了?”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采挖44株野生雪莲,带回家后晾晒成干,以每株

“白嫖成功了?”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采挖44株野生雪莲,带回家后晾晒成干,以每株150元的价格售卖,很快就有买家找上门,想以2000元将44株雪莲全部拿下,男子同意并邮寄给了买家,没想到,买家收到货后觉得质量不好,两人产生纠纷,买家随即向民警举报,法院判了!   原本只是一次普通的网购纠纷,谁能想到,最后竟变成了一桩刑事案件,卖家马某也从“捡到宝”的兴奋里清醒过来,最终被依法追责。   时间回到2022年。马某有一天心血来潮,打算到郊外的山坡上采点蘑菇,给自己换换口味。结果,走着走着,他在山峰中发现了几株样子特别的植物。   常年在山里转悠的他,一眼认出这很可能是传说中的雪莲,当即就来了精神,把蘑菇抛之脑后,一口气挖了44株雪莲回家,心里那个激动劲儿可想而知。   回家后,他小心翼翼地把这些植物晒干,还特地网购了写着“野生雪莲”的包装袋,搞得有模有样。准备把这些挂在网上,每株标价150元,准备大赚一笔。   很快,一个来自海南的谢某某找上门来,说想买下全部44株。两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2000元成交,马某乐滋滋地打包发货,感觉这买卖来得也太顺了。   结果没几天,谢某某收货后觉得雪莲的品质远低于预期,认为自己吃了亏,要求退钱或重新议价,马某当然不同意,两人闹得不欢而散。   事情到这,原本也就是一起常见的网购纠纷。没想到,谢某某一怒之下,直接把马某非法采挖、销售雪莲的事举报了。   警方接报后进行了鉴定,确认这些确实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雪莲。由于马某没有任何采集许可证,这事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于是案件被移交检察机关,马某也从一个“山野发财梦”瞬间跌入现实的深坑。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马某的行为已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马某非法采挖并出售雪莲44株,情节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这一幕从头看下来,真是典型的一念之差。当初马某只是觉得捡到了“宝”,没想到,这种未经许可的“捡宝”行为早已触犯了法律。   买家谢某某在对商品不满的情况下,选择举报卖家,最终引发了一连串后果。有的人觉得他是为自己维权顺便把违法行为揪出来,也有人觉得这一拍两散的处理方式有点“狠”。   但从法律的角度看,违法就是违法,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被揭发,终究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马某这次的遭遇也提醒大家,不管多偶然的发现,只要涉及野生动植物,尤其是国家保护品种,就不能动歪心思。   别看当时一时得意,转眼可能就要付出代价。挣钱当然是好事,但用违法的方式去尝试“快速致富”,最后很可能赔了钱也赔了自由。   这事儿给不少人敲响了警钟,也让人重新思考,面对自然资源,我们该抱着怎样的态度?是贪图眼前利益,还是守住法律底线、尊重生态规律?这笔“雪莲账”,算下来确实够沉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