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谁吃亏了?”宁夏,一男子订婚后与女方同居生活数月后,男子觉得不合适,转头要女方退回20万彩礼和8万首饰,女子却表示“吃亏的是我”,分手可以,钱没法全退。事情闹上法庭,法院判决结果让直呼“没想到!”[微风]
6月4日的报道,这对男女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初次接触彼此感觉还不错,为了表现诚意,男子按当地风俗支付了20万元彩礼,还加送了价值8万元的金首饰。
订婚不久,女方便搬去男方家同居,想着提前了解彼此的生活节奏,为以后打好基础。
可同居后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两人日常生活中各种不合拍,常因小事争吵,感情迅速降温。
最终男方主动提分手,并希望女方返还所有彩礼和首饰。
女方认为自己既付出感情又牺牲了名声,还没结婚就被提分手,现在对方还要全款退钱,实在无法接受。
女方表示首饰已丢失,可以退还8万元现金,但彩礼最多退一半,男方却认为首饰应按当前金价赔偿,并坚持要全额返还彩礼。
双方争执不下,只能对簿公堂。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双方确实未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法律,彩礼原则上应予退还。
但也考虑到双方曾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女方也有付出,最终协调出一个折中方案:女方退还22万元,算是两人这段感情的“清账”。
这件事引起网友热议,有人认为男方理性退婚要回财产无可厚非,也有人为女方鸣不平。
我觉得,订婚不是儿戏,同居更不是试错的工具,在没有法律婚姻保障的前提下,男女双方都应多一份慎重。
对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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