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你老公在家吗?想你了”河南,一女子收到男同事发的短信又羞又恼,果断告诉丈夫!丈夫当场“摇人”,跟朋友持棍棒、砍刀,让妻子将男同事约到公园将其暴打一顿,男同事被砍成轻伤,还赔了5000元!不料,男同事事后报警,认为女子丈夫是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庭院这样判了! 根据河南民生频道大参考5月28日报道,河南一名男子得知妻子收到男同事“今晚你老公在家吗?想你了”的短信后,持砍刀将对方约至公园殴打致轻伤,事后更索要5000元“赔偿”。
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名丈夫最初作为受害者家属本占情理优势,却在冲动下彻底扭转了事件性质,他召集朋友持棍棒、砍刀在公园伏击,当男同事应女子之约现身时,多人持械围攻导致对方受伤。
更关键的是,暴力实施后他们并未收手,反而以威胁方式强行索要5000元现金。
正是这一步,让案件性质从伤害升级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的结合体。
法律上,持械伤人本就构成从重情节,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通常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持械作案会明显加重刑罚。
同时,共同犯罪的模式(多人参与)也令社会危害性倍增,更致命的是,暴力胁迫后的索财行为踩中了敲诈勒索的红线,即便索要金额不大,但暴力威胁+非法取财已完全符合该罪构成要件。
类似案件常有三大致命误区:有人误以为“事出有因”可免责。
如新加坡一起家暴案中,丈夫辩称妻子挑衅才引发殴打,但法官明确指出“受害者的行为不足以构成挑衅”,暴力不能因婚姻关系或情感纠纷正当化。
还有人轻信“教训完再谈钱”是合理补偿,事实上任何在暴力威胁下的索财,无论名目为何均涉嫌敲诈勒索。
同时还有个别人迷信“对方有错在先”可抵消刑责。法律上,过错方的人格权仍受保护。如某案中丈夫发现妻子与友人暧昧后打伤对方并索要10万元,最终因敲诈勒索罪被判三年徒刑。
遭遇骚扰时,报警留存证据才是正解,若男同事的短信确实构成骚扰,夫妻本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私下报复看似痛快,实则将自己从占理变为违法。
最终一条短信引发的冲突,以一人身体受伤、一人失去自由告终,当铁门关上时,没有真正的赢家。
消息来源:河南民生频道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