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败诉!”陕西,一大货车被交警拦下,被查出行驶证是伪造的,结果司机被拘留15天,扣12分,司机不服,认为他不是车主,他只是被雇佣的司机,交警是乱处罚,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院,而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来源:延安中院)
马国安正开着半挂车在路上跑,准备将车上这批货快速送达目的地,可就在一个转弯过后的路口,他看见了交警的检查卡点。
只见一个交警在远处向马国安招手,示意他靠边停车,马国安也不敢怠慢,当即放慢车速,将半挂车徐徐停在了路边。
“同志,请你出示下行驶证和驾驶证,谢谢!”交警向马国安敬了个礼后说道。
马国安也很配合,笑着从车里拿出驾照和行驶证,边递给交警边笑着说道:“交警同志,我这车手续齐全,没什么问题。”
交警先是翻看了马国安的驾照,扫了两眼,见驾照没什么异常,就递给了马国安。
可接下来,交警翻看了马国安的行驶证后,突然眉头皱了起来,他抬头看了看马国安,又仔细翻看了行驶证每一页。
“师傅,行驶证是这辆车的吧?”交警问道。
马国安一头雾水,赶忙回应道:“是啊,这行驶证一直在车里放着呢。”
交警脸色突然凝重起来,随后严肃地说道:“师傅,你这个行驶证有问题,看着不像真的,麻烦你跟我们回交警大队核验一下!”
马国安疑惑不解,对交警说道:“交警同志,这行驶证一直在车里,有什么问题吗?”
“先跟我们回队里调查后再说吧!”交警说道。
就这样,马国安被带到了交警大队,随后交警在电脑上进行了一番查询,紧接着便通知马国安:“师傅,从系统里没查到这本行驶证的记录,我们判断它是伪造的,你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马国安一下子懵了,赶忙解释道:“交警同志,这个行驶证真假我不知道,我是帮人家老板开车的,行驶证也是我们高老板办的,与我无关啊!”
交警则解释道:“师傅,这车是你一直在开,你说你不知道行驶证的真假和来历,说的过去吗?退一步说,你作为司机正在开车,正在使用这个行驶证,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虽然马国安一再解释,但交警大队仍下达了处罚决定,而马国安也因此被拘留15天,罚款5000块,驾照也被扣了12分。
从拘留所出来后,马国安不服气,认为他只是被雇佣的司机,行驶证并非他伪造,交警大队对他进行处罚,分明就是罚错了人。
于是马国安一怒之下将交警大队和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车撤销行政处罚。
法庭上,马国安和交警大队针锋相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1、 马国安认为,他不知道行驶证是伪造的,也没有故意去使用假的行驶证。
马国安表示,这辆半挂车属于高老板所有,行驶证是由他办理,证件的真假马国安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他也不是伪造行驶证证件的违法主体。
此外,马国安还表示,他不知道这本行驶证是假的,不存在故意使用假证的违法故意。
马国安还认为交警大队在处理此次案件时,程序上也不合法,他已经向交警大队解释证件并非他伪造,而是高老板。
但交警大队没有去向高老板核实,也没有去追踪违法线索,很明显处罚有问题,应当予以撤销。
2、 交警大队则认为,对马国安的处罚并无不当。
交警大队表示,不管马国安是否知晓这本行驶证是否伪造,他使用伪造的证件在道路上行驶。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11条规定,驾驶人应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马国安带着假证驾驶车辆已经涉嫌违法。
也就是说,交警大队认为,马国安是否伪造行驶证,并不能免除他是这本假证的使用者主题的违法责任。
至于对马国安的处罚,交警大队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使用伪造、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到5000元罚款。
因此,对马国安的处罚依法合规,并无不当。
3、 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马国安是否伪造行驶证,又是否有使用伪造行驶证的主观故意?
根据高老板的证词可知,该行驶证由其伪造,马国安并不知情,而且行驶证放在车里,马国安也从未翻看过,因此并无主观使用伪造证件的故意。
因此,法院认为交警大队对马国安的处罚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判决交警大队行政处罚无效,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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