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一位老人步履蹒跚,双手拎着一大堆东西横穿马路,一名红衣女子担心老人安全上前帮忙,结果,老人反手给了她一巴掌,还把她的眼镜打飞了。 据时速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甘肃兰州,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大爷拎着一堆东西过马路。 当时车流湍急,一位红衣女子见状,赶紧下车上去帮忙,结果,老大爷反手给了她一巴掌,红衣女子的眼镜当场被打飞。 事情曝光后,网友炸锅了,有人认为,这一巴掌不仅打懵了善良的人,更打醒了好人的心,做好事难,做个好人更难。 也有人认为,女子上前搀扶老人,虽是好心,但很可能因为欠缺沟通,惊到老人,让他误以为来者不善,出于自保,才下意识给了她耳光。 我们抱着客观中立的态度,既不过度谴责老人也不美化施暴行为,而是站在法律与道德的平衡点上,来重新审视一下此事件。 本案首先涉及到的是民事责任认定,根据《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站在法律的角度,如果能够认定,老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那么,他尽管打了人,还是一位试图上前帮忙的好人,并且打坏了她的眼镜,可他依然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那么,在法律上,正当防卫是如何认定的呢? 法律上认定的正当防卫,需同时满足以下五个要件,缺一不可: 第一,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侵害,包括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的侵害。 第二,必须发生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如果侵害人已经逃跑,再追上去反击,不但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还很可能构成故意犯罪。 第三,目的是为了制止侵害、保护合法权益,互殴或者防卫挑拨因缺乏正当意图,不构成正当防卫。 第四,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防卫行为只能针对实施侵害的行为人,不能针对无关的第三方,比如老子打了你,你却去对方的孩子,这就不叫正当防卫。 第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要与侵害的强度大致相当,比如对方打了你一巴掌,你却捅了对方一刀,这就明显超出了正当防卫限度。 但也有例外,法律规定,针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被侵害人举报无限防卫权,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张艺谋的电影《第二十条》,杀了人的王永强,最后之所以被无罪释放,就是因为,他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正当防卫。 说完本案,如果老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话,那么,红衣女子的善行就只能被白白辜负吗? 当然不会。 《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明确规定:见义勇为人员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 红衣女子的行为完全符合本条例中“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他人人身安全实施救助行为”的定义。尽管遭遇意外,但其行为本身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和社会褒扬。 而且,从行政责任来看,如果老人经鉴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关于殴打他人的规定。 本案中,因考虑到行为人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最后要求老人对红衣女子赔礼道歉,体现了法律对老年人的特殊关照,红衣女子也表示谅解。 事后,老人的家属主动联系红衣女子提出赔偿损失,红衣女子被当地文明办授予“暖心市民”称号。 采访中,红衣女子表示,当时确实感到委屈,但下次遇到这种情况,还是会出手相助。 至此,事件已经和解。对此,你怎么看?
甘肃兰州,一位老人步履蹒跚,双手拎着一大堆东西横穿马路,一名红衣女子担心老人安全
芹姐说法
2025-09-14 18: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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