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K新闻网

标签: 遗弃罪

江苏沭阳,一女生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觉得独自抚养4个孩子太累,于是离家出走多年。

江苏沭阳,一女生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觉得独自抚养4个孩子太累,于是离家出走多年。

江苏沭阳,一女生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觉得独自抚养4个孩子太累,于是离家出走多年。如今面对三个尚年幼的弟弟妹妹,该女生没有逃避,而是毅然扛起了家庭的重担,她每天骑车40公里奔波送外卖,每月能拿到3000元工资,以及低保补助2000元。但毕竟要养3个弟弟妹妹,所以还是过得十分艰难。当记者询问该女生为何如此时,女生只说了一句:“因为我小时候过得很苦,所以不想弟弟妹妹们也吃苦。”据大河报5月28日报道,女生小张(化名)是位05后,她的家里就十分普通,爸爸妈妈都是普通工人。不过当时父母都还在,所以即便过得很苦,但也有父母的关爱。后来父母又陆陆续续给小张生了3个弟弟妹妹,可能他们觉得家里多点子女,以后总会有个会有出息的,能改善家庭的生活条件。然而自从父亲被查出患了癌症后,家里为了给父亲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四处举债,可最终还是未能留住父亲的生命。而母亲在父亲患病期间就离开了,只留下了小张和她的3个弟弟妹妹。村里当时有人联系过小张的母亲,并告诉了她现在孩子们过得十分艰难,可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回家。在得知母亲不要这个家后,小张选择站了出来,她肩负起了扶养弟弟妹妹的职责,每天早早起床,在弄完弟弟妹妹们吃饭上学后,便骑上电动车往返40公里去送外卖。无论是炎炎烈日,还是凛冽寒风,小张都从未曾停下脚步,因为她知道,自己一旦放松下来,弟弟妹妹们就得挨饿。每个月3000多元的工资,加上村里给的2000多元低保补助,就是小张姐弟4人的全部收入。不过,好在三个弟弟妹妹都很懂事,会主动帮小张分担家务,这让小张感到十分欣慰。而且村里也给小张几人提供了住的地方,让他们不至于流离失所。当记者得知此事对小张进行采访时,小张是这么说的:“我小时候过得很苦,不想再让弟弟妹妹们重蹈覆辙,所以现在尽自己的努力把最好的给弟弟妹妹,只能又当严父又当慈母了。”那从法律角度,此事该如何评价?1、小张的母亲抛弃4个孩子,该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情节恶劣”,是指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的,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的,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的,遗弃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就本次事件来说,小张的母亲选择离开这家,导致了3个未成年的孩子生存困难,要不是小张还能赚点钱,那他们哪里还能过得下去。因此,小张母亲的行为构成了遗弃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2、小张的母亲如果能支付抚养费,还有避免刑事处罚的机会。《民法典》第1067条第1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从这项规定来看,即便小张的母亲选择不亲自抚养,也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来履行部分抚养义务。不过,这个抚养费并非单指生活费。孩子们将来生病住院,需要缴纳学费等,这些都是抚养费的一部分,小张的母亲都需要承担。因此,如果小张的母亲肯拿出抚养费来,就不一定会按照遗弃罪处理。3、小张的母亲逃避抚养义务,那将来小张等人有义务赡养她吗?《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而从法律实践来看,赡养义务与抚养义务并不具有关联性。即无论父母有没有抚养过,子女都不得拒绝赡养父母,否则有违法律规定,也有违社会普遍信奉的道德准则。更何况,小张的母亲并非完全未抚养过小张以及她的3个弟弟妹妹。因此,将来小张的母亲若是无人赡养了,她是有权要求小张等四姐弟赡养的。不过,如果小张的母亲的行为被认定为遗弃罪,那在赡养费的多少问题上,会进行相应的扣减。比如:如果小张的母亲要求四个子女每家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的,那考虑到她有遗弃行为,可能每家每月只需要支付500元-800元左右,只要能维持小张母亲的基本的生活即可。最后,小张自己才刚成年不久,却要扶养3个弟弟妹妹,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希望将来3个弟弟妹妹要记住小张的好。最后,您怎么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信息来源:大河报2025-5-28
上海,七旬老人育有两个儿子,却无人照看。老人被送至养老院后,费用已拖欠两年,始终

上海,七旬老人育有两个儿子,却无人照看。老人被送至养老院后,费用已拖欠两年,始终

上海,七旬老人育有两个儿子,却无人照看。老人被送至养老院后,费用已拖欠两年,始终无人缴纳。最终,养老院起诉两位儿子,称他们遗弃母亲,要求其赶紧承担起赡养责任。据齐鲁壹点5月24日报道,上海的周阿姨已70多岁,年轻时养育了两个儿子。大儿子能力出众,出国发展后一直未归;小儿子虽在国内,且住得离周阿姨家不远,却也很少回家看望。周阿姨虽思念儿子,但想着他们工作忙碌、各自成家,自己与老伴相互陪伴也不孤单,便没有过多抱怨。然而,随着年纪增长,周阿姨身体状况恶化,被查出患有痴呆症,神志不清、生活无法自理,全靠老伴照料起居。此时,两个儿子更是对父母不闻不问,生怕被要求回来照顾周阿姨。老伴理解儿子们的处境,并未主动联系他们。但因长期照顾周阿姨,老伴休息不好、饮食不规律,加上自身患有基础疾病,没过几年便离世了。临终前,他再三叮嘱两个儿子一定要照顾好母亲,自己在世时没麻烦他们,希望离世后他们能扛起这份责任。两个儿子当时点头应允,可转头就将周阿姨送进养老院,交了部分费用后便离开了,此后再未探望。起初,周阿姨在养老院的费用尚能按时缴纳,但自2022年2月1日起,费用便一直拖欠,养老院多次通知,两个儿子均未理会。养老院运营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等各项开支,无力长期垫付,最终起诉了周阿姨的两个儿子,要求他们结清费用。面对这笔费用,兄弟俩产生了矛盾。二儿子称自己经济困难,拿不出钱,认为应该由条件更好、在国外发展的大哥承担;大儿子则表示,自己在国外看似风光,实则举步维艰,收入并没有弟弟想象的那么多。工作人员见状十分气愤,明确告知兄弟俩,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不能遗弃母亲,必须承担起赡养责任,否则将可能被认定构成遗弃罪。二儿子在国内,却长达半年既不看望母亲,也不缴纳养老费用,这种行为已属于遗弃范畴;大儿子虽然身处国外,也不能以此为由对母亲不管不顾,即便人无法回来,也可以打电话询问工作人员母亲的情况,可他没有任何关心母亲的实际行动,同样构成遗弃。周阿姨含辛茹苦将两个儿子养大,供他们吃穿、支持他们求学发展,如今需要儿子们回报时,他们却相互推诿。最终,两个儿子认识到错误,协商如何更好地赡养周阿姨。他们表示,因家庭和自身身体状况,确实无法亲自照顾母亲,但后续一定会按时缴纳养老费用,并补齐之前拖欠养老院的款项。网友们看到此事后,纷纷感慨“养儿防老”未必靠谱,并表示无论经济条件如何,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责任,这一点绝不能改变。1、养老院起诉儿子遗弃母亲,从法律角度能成立吗?《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周阿姨年老且患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属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她的两个儿子对其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小儿子在国内,长达半年不探望母亲,还拖欠养老院费用,大儿子身处国外,也未给予母亲任何关心和费用支持,他们的行为导致周阿姨生活陷入困境,符合遗弃罪中“拒绝扶养”的表现,且情节较为恶劣,若情况属实,从法律角度存在构成遗弃罪的可能性。2、养老院与老人儿子们在费用纠纷上,法律是怎么认定的?《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老人入住养老院时签订合同约定由子女支付费用,子女就有义务履行。如果养老院和老人及儿子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费用支付等相关条款,那儿子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这既是基于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也是合同的要求。即便儿子之间因费用分担产生矛盾,也不能成为不支付费用的理由,他们必须先履行对养老院的费用支付义务,至于兄弟间费用分担问题,可内部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3、大儿子在国外,以自身经济困难为由不承担赡养责任,合法吗?《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子女身处何地、经济状况如何而免除。虽然大儿子在国外且自称经济困难,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逃避。他可以和弟弟协商,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赡养方式和费用分担比例,但不能直接拒绝承担责任。如果其经济确实困难,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关心母亲,比如多联系了解情况等,而不是完全不管不顾。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齐鲁壹点2025年5月24日。
四川宣汉被遗弃女婴将进行全面体检 律师:其父母已构成遗弃罪

四川宣汉被遗弃女婴将进行全面体检 律师:其父母已构成遗弃罪

“父母对年幼的子女有抚养义务,拒绝履行该抚养义务,有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所规定的遗弃罪,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刘君表示,本案中,该女婴被遗弃后已超过一定时间,应当认为其父母的遗弃行为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