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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考法警进体检被举报曾发极端言论##官方回应女生报考法警发表极端言论#】连

【#女生考法警进体检被举报曾发极端言论##官方回应女生报考法警发表极端言论#】连

【#女生考法警进体检被举报曾发极端言论##官方回应女生报考法警发表极端言论#】连日来,多位网民发帖称,哈尔滨一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岗的女性考生在社交平台上长期发表极端言论,引发关注。对此,当地回应称,已关注到此事,没有再走程序。网民称,当事人苍某为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哈尔滨考区考生,报考岗位为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岗,已完成体测。在此过程中,有人发现其长期在某社交平台上发表极端言论,令人咂舌,于是进行了举报。另有网民称,举报后,苍某账号已自行申请关闭,哈尔滨市委组织部曾答复称,苍某政审没过,不会被录用。5月27日,在某社交平台,大皖新闻记者搜索涉事账号,已无法找到。随后记者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看到,4月27日公示的哈尔滨考区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员名单中,确有一名苍姓人员,部门和职位也正是网民们提到的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皖新闻记者就此联系了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回应称,网民提到的他们曾答复,苍某政审未通过,不会被录用的说法不实。“后续她就没再走程序。”对于苍某被举报发表极端言论一事,该工作人员如此说道,并称具体情况可向用人单位了解。随后,记者又联系了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证实,苍某确实已经进入体检环节,也确实有网民来电反映此事,他们关注到后,已经在开展工作,因工作尚未彻底结束,暂不便透露具体处置结果。(大皖新闻记者韩喻)
【#一车查两个酒司机被质疑重复处罚#】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了一份

【#一车查两个酒司机被质疑重复处罚#】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了一份

【#一车查两个酒司机被质疑重复处罚#】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了一份一审行政判决书,交警查酒驾,却发现驾驶室无人,副驾祝某和后排人员曾某亮均不承认自己有开车行为,但经过检测,二人都喝了酒。在交警调取监控后,确认二人当晚均有酒后驾驶行为,遂对二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祝某不服,提出行政诉讼,一审被法院驳回。公开的判决书显示,2024年7月27日23时许,西塞山交警大队在湖滨大道湖滨二巷路段执勤检查时,拦停一辆号牌为鄂B1****的小型普通客车。民警上前查看时,发现车内驾驶位无人,原告祝某坐在副驾驶位,另有一名男子曾某亮坐在车辆后排。因二人均不承认自己是该车驾驶员,故民警对二人均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祝某与曾某亮的检测结果分别为29mg/100ml、93mg/100ml。祝某在《呼气式酒精检测记录》中签名,确认其对检测结果29mg/100ml无异议。当日,西塞山交警大队对曾某亮采取强制检验血液的行政强制措施,对祝某酒驾违法行为采取拖移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原告当日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签字确认。此后,西塞山交警大队调取相关路段监控视频,视频显示:2024年7月27日晚上10:30分左右,祝某与曾某亮在某餐馆喝酒。结束后,祝某开车带着曾某亮离开,驾驶3分钟后,祝某与副驾的曾某亮互换座位,二人继续沿湖滨大道向北行驶,被查酒驾交警拦停,祝某从副驾驶位下车,曾某亮从车辆后排下车。民警问:“是谁开的车?自己说清楚。”曾某亮说:“你们可以查探头。我们两个都没开车。”交警查了沿途监控,后于2024年9月23日,交警作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次日送达给原告。原告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由此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关于是否存在重复处罚问题。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其中载明违法行为人为曾某亮的行政处罚记录与原告无关。根据车牌查询,该车在2024年7月27日晚上有两处违法记录。综上,案涉公安机关调取的原告与曾某亮就餐时的监控视频、案涉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及案涉车辆行经路段的监控视频,以及两次询问笔录内容,足以证明祝某于2024年7月27日晚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且祝某存在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情形。因此,交警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应予维持。遂驳回原告祝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换座逃避检查两酒驾司机被罚##两男子酒驾换座谎言被全程监控揭穿#】湖北省黄石

【#换座逃避检查两酒驾司机被罚##两男子酒驾换座谎言被全程监控揭穿#】湖北省黄石

【#换座逃避检查两酒驾司机被罚##两男子酒驾换座谎言被全程监控揭穿#】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了一份一审行政判决书,交警查酒驾,却发现驾驶室无人,副驾祝某和后排人员曾某亮均不承认自己有开车行为,但经过检测,二人都喝了酒。在交警调取监控后,确认二人当晚均有酒后驾驶行为,遂对二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祝某不服,提出行政诉讼,一审被法院驳回。公开的判决书显示,2024年7月27日23时许,西塞山交警大队在湖滨大道湖滨二巷路段执勤检查时,拦停一辆号牌为鄂B1****的小型普通客车。民警上前查看时,发现车内驾驶位无人,原告祝某坐在副驾驶位,另有一名男子曾某亮坐在车辆后排。因二人均不承认自己是该车驾驶员,故民警对二人均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祝某与曾某亮的检测结果分别为29mg/100ml、93mg/100ml。祝某在《呼气式酒精检测记录》中签名,确认其对检测结果29mg/100ml无异议。当日,西塞山交警大队对曾某亮采取强制检验血液的行政强制措施,对祝某酒驾违法行为采取拖移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原告当日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签字确认。此后,西塞山交警大队调取相关路段监控视频,视频显示:2024年7月27日晚上10:30分左右,祝某与曾某亮在某餐馆喝酒。结束后,祝某开车带着曾某亮离开,驾驶3分钟后,祝某与副驾的曾某亮互换座位,二人继续沿湖滨大道向北行驶,被查酒驾交警拦停,祝某从副驾驶位下车,曾某亮从车辆后排下车。民警问:“是谁开的车?自己说清楚。”曾某亮说:“你们可以查探头。我们两个都没开车。”交警查了沿途监控,后于2024年9月23日,交警作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次日送达给原告。原告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由此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关于是否存在重复处罚问题。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其中载明违法行为人为曾某亮的行政处罚记录与原告无关。根据车牌查询,该车在2024年7月27日晚上有两处违法记录。综上,案涉公安机关调取的原告与曾某亮就餐时的监控视频、案涉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及案涉车辆行经路段的监控视频,以及两次询问笔录内容,足以证明祝某于2024年7月27日晚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且祝某存在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情形。因此,交警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应予维持。遂驳回原告祝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母亲无法出庭##女子家门口被害其母控诉被告亲属冷漠#】5

【#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母亲无法出庭##女子家门口被害其母控诉被告亲属冷漠#】5

【#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母亲无法出庭##女子家门口被害其母控诉被告亲属冷漠#】5月27日上午,四川成都27岁女子在家门口被杀一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及庭审。2024年6月9日,居住在成都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内的王某雅,在其家门口被居住在同小区的女子梁某某持刀杀害。起诉书显示,案发当天,梁某某携带刀具在该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王某雅,小区保安黄某乾到场劝离梁某某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某,随即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导致王某雅死亡。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某因精神异常,经常无故与家人吵闹、摔打物品,无故窜至部分住户门口,进行敲门滋扰和辱骂。起诉书显示,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对其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5月27日,王某雅母亲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案发当天,她曾前往派出所做过笔录,被认定为证人。5月27日的庭前会议和庭审她都无法出席,她已委托了律师代理。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提到,案发当天,王某雅曾给母亲王女士发微信消息:“有个人一直在敲门”“在我们门口吐痰”。王女士帮女儿呼叫了保安。王女士的社交账号上,记录了她和女儿的幸福生活。2024年6月9日王某雅遇害后,王女士账号就停止了更新,仅在2024年7月2日王某雅安葬后一天发布了悼念视频。再次更新便是开庭前,她写道:“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距离案发过去将近一年时间,王女士肉眼可见憔悴,头发白了许多。5月27日庭审前,王女士及其代理律师均表示,开庭前他们不对结果作预测,如果最终判决结果认定案发时梁某某处于发病期间,他们将会上诉。此外,王女士称被告梁某某亲属态度冷漠,案发后长时间没有同她联系及道歉,她对此非常愤怒。#女儿未恋爱遇害母亲泣诉人生骤断#(极目新闻)
公安部通报,涉“杭州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网络谣言案

公安部通报,涉“杭州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网络谣言案

谢某岳编造传播“杭州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网络谣言案。近日,浙江公安网安部门查明,谢某岳(男,27岁)为吸粉引流,利用AI工具,编造内容为“4月7日凌晨滨江区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的网络谣言并发布在某互联网平台,引发当地居民...
【#孟羽童被造黄谣警方已立案#】今天(5月26日)下午,网上开始流传一则关于孟羽

【#孟羽童被造黄谣警方已立案#】今天(5月26日)下午,网上开始流传一则关于孟羽

【#孟羽童被造黄谣警方已立案#】今天(5月26日)下午,网上开始流传一则关于孟羽童的信息。律师瞿泽林在孟羽童的相关社交媒体评论区留言:针对部分网络用户多次故意捏造关于孟羽童的黄谣,杭州警方已经立案,案号:杭拱公(祥)行立告字(2025)02032号。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请大家不传谣、不信谣,共建网络文明!很快,这条评论在孟羽童的评论区里置顶。5月26日下午,潮新闻记者就此事向杭州警方核实。警方表示,确实已经立案,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潮新闻记者胡大可谢春晖)
上海,七旬老人育有两个儿子,却无人照看。老人被送至养老院后,费用已拖欠两年,始终

上海,七旬老人育有两个儿子,却无人照看。老人被送至养老院后,费用已拖欠两年,始终

上海,七旬老人育有两个儿子,却无人照看。老人被送至养老院后,费用已拖欠两年,始终无人缴纳。最终,养老院起诉两位儿子,称他们遗弃母亲,要求其赶紧承担起赡养责任。据齐鲁壹点5月24日报道,上海的周阿姨已70多岁,年轻时养育了两个儿子。大儿子能力出众,出国发展后一直未归;小儿子虽在国内,且住得离周阿姨家不远,却也很少回家看望。周阿姨虽思念儿子,但想着他们工作忙碌、各自成家,自己与老伴相互陪伴也不孤单,便没有过多抱怨。然而,随着年纪增长,周阿姨身体状况恶化,被查出患有痴呆症,神志不清、生活无法自理,全靠老伴照料起居。此时,两个儿子更是对父母不闻不问,生怕被要求回来照顾周阿姨。老伴理解儿子们的处境,并未主动联系他们。但因长期照顾周阿姨,老伴休息不好、饮食不规律,加上自身患有基础疾病,没过几年便离世了。临终前,他再三叮嘱两个儿子一定要照顾好母亲,自己在世时没麻烦他们,希望离世后他们能扛起这份责任。两个儿子当时点头应允,可转头就将周阿姨送进养老院,交了部分费用后便离开了,此后再未探望。起初,周阿姨在养老院的费用尚能按时缴纳,但自2022年2月1日起,费用便一直拖欠,养老院多次通知,两个儿子均未理会。养老院运营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等各项开支,无力长期垫付,最终起诉了周阿姨的两个儿子,要求他们结清费用。面对这笔费用,兄弟俩产生了矛盾。二儿子称自己经济困难,拿不出钱,认为应该由条件更好、在国外发展的大哥承担;大儿子则表示,自己在国外看似风光,实则举步维艰,收入并没有弟弟想象的那么多。工作人员见状十分气愤,明确告知兄弟俩,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不能遗弃母亲,必须承担起赡养责任,否则将可能被认定构成遗弃罪。二儿子在国内,却长达半年既不看望母亲,也不缴纳养老费用,这种行为已属于遗弃范畴;大儿子虽然身处国外,也不能以此为由对母亲不管不顾,即便人无法回来,也可以打电话询问工作人员母亲的情况,可他没有任何关心母亲的实际行动,同样构成遗弃。周阿姨含辛茹苦将两个儿子养大,供他们吃穿、支持他们求学发展,如今需要儿子们回报时,他们却相互推诿。最终,两个儿子认识到错误,协商如何更好地赡养周阿姨。他们表示,因家庭和自身身体状况,确实无法亲自照顾母亲,但后续一定会按时缴纳养老费用,并补齐之前拖欠养老院的款项。网友们看到此事后,纷纷感慨“养儿防老”未必靠谱,并表示无论经济条件如何,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责任,这一点绝不能改变。1、养老院起诉儿子遗弃母亲,从法律角度能成立吗?《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周阿姨年老且患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属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她的两个儿子对其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小儿子在国内,长达半年不探望母亲,还拖欠养老院费用,大儿子身处国外,也未给予母亲任何关心和费用支持,他们的行为导致周阿姨生活陷入困境,符合遗弃罪中“拒绝扶养”的表现,且情节较为恶劣,若情况属实,从法律角度存在构成遗弃罪的可能性。2、养老院与老人儿子们在费用纠纷上,法律是怎么认定的?《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老人入住养老院时签订合同约定由子女支付费用,子女就有义务履行。如果养老院和老人及儿子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费用支付等相关条款,那儿子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这既是基于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也是合同的要求。即便儿子之间因费用分担产生矛盾,也不能成为不支付费用的理由,他们必须先履行对养老院的费用支付义务,至于兄弟间费用分担问题,可内部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3、大儿子在国外,以自身经济困难为由不承担赡养责任,合法吗?《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子女身处何地、经济状况如何而免除。虽然大儿子在国外且自称经济困难,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逃避。他可以和弟弟协商,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赡养方式和费用分担比例,但不能直接拒绝承担责任。如果其经济确实困难,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关心母亲,比如多联系了解情况等,而不是完全不管不顾。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齐鲁壹点2025年5月24日。
妈耶,估计又是一位马路杀手

妈耶,估计又是一位马路杀手

妈耶,估计又是一位马路杀手
无意间路过一辆献血车旁边,本来打算也去献一次血,可一看到献血车旁边的字,我瞬间放

无意间路过一辆献血车旁边,本来打算也去献一次血,可一看到献血车旁边的字,我瞬间放

无意间路过一辆献血车旁边,本来打算也去献一次血,可一看到献血车旁边的字,我瞬间放弃了这个想法。献血是免费的,献完血想喝杯水,还要两元钱?所以,去献血,最重要的不是带身份证,是带上两元钱[捂脸哭]医院的这波操作可谓是神仙操作啊[捂脸哭]如果是你,还会去无偿献血吗?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裸贷。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裸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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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5月20日,湖北一男子醉酒后在店里地上睡着,三名路过女孩“三次”进入确认男

暖心!5月20日,湖北一男子醉酒后在店里地上睡着,三名路过女孩“三次”进入确认男

暖心!5月20日,湖北一男子醉酒后在店里地上睡着,三名路过女孩“三次”进入确认男子身体状况。确认男子确实是睡着后,三名女孩才安心离开。男子酒醒后查看监控看到了这暖心的一幕。这份来自陌生人的温暖让男子非常感动,表示:如果能找到这三个善良又勇敢的女孩,会对她们表示一点小小的心意。其实我一直坚信“人之初,性本善”,人的大脑和本性都是可以明辨是非的。但是每个人接受的教育和人生经历不同,才导致人生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其实每个人都有一副热心肠,冷漠,不过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所以在面对一个未知的陌生人,女孩还能尝试去关心,真的是非常勇敢!她们的举动,让我更加相信“人之初,性本善”。
【#小区电动车停车费10元每天被叫停##多方回应小区电动车停车费10元每天#】近

【#小区电动车停车费10元每天被叫停##多方回应小区电动车停车费10元每天#】近

【#小区电动车停车费10元每天被叫停##多方回应小区电动车停车费10元每天#】近日,湖北十堰一小区物业要收取电动车停车费的公示在网上流传,引发社会关注。5月23日下午,大皖新闻就此事进行多方采访,涉事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此举是为了维护小区停车秩序,目前也没有收取停车费。涉事小区所在街道工作人员在接受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之前有接到过关于此事的投诉,已第一时间进行协调,目前物业方已撤销该通知。网传信息显示,湖北十堰南北世纪城小区向全体业主公示,由于公司亏损严重,将于5月21日起对停放在地下车库的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达10元/天,250元/月,公示落款为十堰市南北置业有限公司。23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该公司,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公司十堰市明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确有发布收取电动车停车费的公示,“但我们现在没有收费了。”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取电动车停车费是为了加强地下车库管理。“小区地下车库被电瓶车、三轮车占用了大量空间,有停放轿车的业主向我们投诉,说自己的车在地下车库停放时被电动车刮蹭,闹得很不愉快。”对于公告中提到的因“亏损严重”而进行收费管理,该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应。2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南北世纪城小区所在的十堰市茅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称,此前没有接到关于该小区收取电动车停车费的投诉,“但这个小区其他投诉一直很多,投诉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投诉物业服务质量差的也有。”据该工作人员透露,涉事小区物业公司目前资金运转出现问题,“之前他们欠水务公司20万水费,小区的水都被停了。”该工作人员表示,已对记者反映的收取电动车停车费一事进行记录,会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后续将进一步了解并处理此事。该小区所在的茅箭区五堰街道工作人员在接受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街道曾于5月21日接到12345热线转办的关于该事件的投诉,“接到投诉以后,我们第一时间核实并处置了,前后两次与物业公司及开发商沟通,协调之后物业方也是撤了通知不收费了。”此外,该工作人员坦言,南北世纪城因历史遗留问题复杂,长期存在物业费收缴困难、基础设施维护不力等矛盾,“我们也多次组织街办及社区干部入户调研,了解居民诉求并进行协调,后续也会持续关注该小区的情况。”企查查显示,南北世纪城小区开发商十堰市南北置业有限公司曾多次被列入被执行人,涉案总金额超1亿,最近一次发生于2025年5月16日,执行标的为14754807元。(大皖新闻见习记者周镕健)

【#广东一笔157万涉案现金无人认领##157万涉案现金无人认领逾期将上缴国库#

【#广东一笔157万涉案现金无人认领##157万涉案现金无人认领逾期将上缴国库#】5月22日,广东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发布公告称,该局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在梅江区古洲路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了涉案财物,经调查,原主不明。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现将相关无主财物明细公布如下,请合法财产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身份证、合法财产证明材料到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新型犯罪侦查大队申报返还事宜。#广东一笔157万元涉案现金无人认领#依法扣押的无主财物明细如下:人民币现金壹佰伍拾柒万元整(¥1,570,000.00),均为面额100元的人民币现金钞票。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人认领,将视为无主财物,梅江分局将根据《无主涉案财物公告处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上缴国库。@广州日报
【#幼童被陌生男子从奶奶身边抱进车内#,警方回应:系误会,男子非人贩子】#南宁警

【#幼童被陌生男子从奶奶身边抱进车内#,警方回应:系误会,男子非人贩子】#南宁警

【#幼童被陌生男子从奶奶身边抱进车内#,警方回应:系误会,男子非人贩子】#南宁警方回应幼童被陌生男抱进车内#5月22日,有网民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广西南宁一便民集市附近,一小孩险被疑似人贩子的陌生男子从奶奶身边抱走。22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从南宁心圩派出所了解到,此事系误会,男子并非人贩子。“男子误以为老人是人贩子就把孩子抱上车,后来他也等到民警到达现场。”爆料视频显示,抱走孩子的男子被周围人群拦住,有民警在现场对其问询为何将孩子从老人身边抱到车内。22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一位现场目击者,据该目击者介绍事情发生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的振华便民集市。目击者回忆,今天上午10点40分前后,一位阿婆推着婴儿车经过该集市,阿婆带了点青菜正在路边摆放,“她就把婴儿车放在旁边,然后我就看到那个男的过去突然把小孩抱走,抱进一辆黑色的车子副驾上。”看到老人还未发现后,目击者称他便走上去询问老人是否认识该男子,“老人说她不认识,我就赶快喊她拦住这个男人。”对于男子的身份,该目击者表示她也不清楚,当时已第一时间报警。5月22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事发地所在的振兴村村委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也听说了此事。“事发后心圩派出所去了现场,具体情况需要向他们了解。”下午5点前后,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心圩派出所询问与有关情况。派出所民警介绍,“这是一个误会。”民警解释称,“这个奶奶带着孩子刚学走路,男子误以为老人是人贩子就把孩子抱上车,(男子的行为)被误解,男子后来也等到我们的民警到达现场。”(大皖新闻记者孙召军)
都市夜归人!都市夜归人!

都市夜归人!都市夜归人!

都市夜归人!都市夜归人!
日常。街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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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那年,我和几个哥们在澡堂洗澡,结果突然停热水了,还赶上了停电。无聊之下,我们

高三那年,我和几个哥们在澡堂洗澡,结果突然停热水了,还赶上了停电。无聊之下,我们几个人就开始打水仗。正当我憋得慌,想在黑暗中解决一下时,尿液就这么“嗖”地一下射了出去。我旁边的哥们突然大喊:“哇,来热水啦!”每次想起这件事,我都激动得差点从轮椅上蹦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