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有想到,10月21日吉林长春,一大妈在菜市场买了一块五花肉,结果大妈将肉拿去吃掉瘦肉后,又将肥肉拿到菜市场,要求卖肉老板将肥肉退货退钱![无辜笑] 当天大妈买了块五花肉,回家把瘦的部分切下来做菜吃了,然后拎着剩下的肥肉回到肉摊,理直气壮地要求老板把肥肉的钱退给她。 卖肉老板一脸错愕,反复解释:“肉你都吃了一半了,这剩下的我真没法给你退。”可大妈不为所动,坚持说瘦肉自家人已经吃了,这肥肉没人要,你就得给我退。 周围渐渐聚拢了些看热闹的人,大家议论纷纷,几乎都觉得大妈这事儿办得不地道。 这事儿搁网上也炸开了锅。大家讨论的焦点很明确,生鲜食品,尤其是已经下锅做熟的,只要东西没毛病,压根就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一说。 遇到这种棘手的情况,老板们也挺难,硬刚容易吵起来,影响生意,服软又觉得憋屈,还怕别人有样学样。 比较稳妥的办法还是冷静沟通,明确告知售出且已使用的商品按规定不能退,如果对方实在胡搅蛮缠,请市场管理员介入或者报警处理,可能是最有效的解决途径。 看了长春这位大妈“吃完瘦肉退肥肉”的新闻,评论区可真是炸了锅: “这脑回路我是真服了,下次我买条鱼,是不是吃完鱼肉还能回来退鱼头和鱼骨头?” “这不是占小便宜了,这是明抢啊!年纪大更应该讲道理,不能成为胡搅蛮缠的资本。” “其实做点小生意最怕这种,跟她讲道理吧,她说你欺负老人;不跟她讲吧,自己亏钱还憋一肚子气。很多时候为了不惹麻烦就只能息事宁人,反而助长了这种风气。” “可能大妈自己觉得没什么,但这种行为真的会寒了商户的心,破坏的是整个社会的诚信基础。” “从法律上讲,这肯定不构成退货条件,商品无质量问题,而且已经消费了一部分,这买卖就算完成了,老板完全可以拒绝,如果大妈闹事,报警是最正确的选择。” 如果您是这位卖肉的老板,面对大妈这样的退货要求,您会怎么处理? 官方信源: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
长春农贸市场出现离谱一幕:一位老人买了烤五花肉,把瘦肉全吃完后,拿着剩下的肥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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