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乱收费,被判囚62天! 一名44岁的士司机邝嘉豪,于2024年12月载内地旅客由尖沙咀海港城至中环天星码头时,滥收车资115.5元,收取了268元而实际车资应为152.5元,并拒绝向乘客发出收据,和未有在车上展示的士司机证。 乘客事后拍摄影片并报警,司机早前承认包括滥收车资、拒发收据及未展示司机证等3项控罪。被告此前因同类案件被判缓刑,惟仅4个月后在缓刑期内再犯,东区裁判法院许祈峰裁判官斥责其目无法纪,明知故犯,浪费法庭机会。 最红判处62天监禁、罚款1200元及暂停的士牌照12个月。法院强调的士司机的服务质素直接影响香港旅游城市声誉,判决具有阻吓作用。 辩方求情指邝嘉豪不再任职的士司机,并对犯行表示真诚悔改,但法庭认为其多次违反规定,不容轻忽,判决坚持执行。
的士司机乱收费,被判囚62天! 一名44岁的士司机邝嘉豪,于2024年12月载
紫文说旅游
2025-10-21 15: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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