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女士和刘先生2011年结婚,婚后方女士没有出去工作,一直在家操持家务,洗衣做饭

常山龙 2025-10-13 13:00:22

方女士和刘先生2011年结婚,婚后方女士没有出去工作,一直在家操持家务,洗衣做饭和带孩子,家庭收入来源于刘先生在外打拼。 家中存款、基金和其他有价证券,均由刘先生保管,方女士不知道有多少,刘先生也从不告诉她。 2025年,方女士因感情问题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方女士的离婚诉讼,刘先生并无异议,但不同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婚后方女士就没有出去工作,没有挣过一分钱,家里财产都是刘先生一个人辛辛苦苦打拼来的,方女士对家庭财产积累没有做过任何贡献。 法院为了查明财产情况,要求双方如实申报个人名下财产,方女士如实申报了,但刘先生拒绝申报。 法院多次释明相关法律后果,并发出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刘先生仍然置若罔闻。 最终,法院认定刘先生拒绝申报财产,构成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当依法少分。 法院的最后判决如下:同意双方离婚,家庭财产方女士分到70%,刘先生只分到30%。 许多网友想不通,为什么不是五五分呢,女方虽然没有工作,但在家里做饭、洗衣、操持家务和带孩子也挺辛苦,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五五分较为合理,三七分就有点过分了。 照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结婚呀。 如果换成债务的话,是不是都该男方承担。 更多的网友觉得合情合理:你吃的饭是谁做的,你的脏衣服是谁洗的,卫生是谁打扫的,孩子是谁带的,就是雇个人来专门收拾打扫,都要付工钱,怎么会说女方一点贡献都没有呢,难道你是想白嫖。 女方结婚时就没有工作,难道你眼睛瞎了,当初为什么不说。 所以说女方什么时候都应该有份工作,有份稳定的收入,别落到后面什么都是男方的,自己却一无所有。 (素材来源:快手奔腾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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